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交通事故纠纷 诉源治理联动机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雨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3 11:19:36

交通肇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交通事故纠纷 诉源治理联动机制)

来源:浙江法制报

交通事故纠纷跨部门处理费时费力?部门信息孤立导致重复采集?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这些难题在绍兴或将成为历史!最近,绍兴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等部门联合构建了以成立对策研究办公室,组建专家智库,建立关键事实调查核实、统一送达机制,推行联合调处工作站等“五大实招”为主要内容的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领域协作联动机制。

近年来,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约占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10%,总量巨大。为了解决该类纠纷,当事人往往需要往返公安机关、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使得信息需要反复录入,手续繁多,费时费力。通过构建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低廉、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成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此,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仲裁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领域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关键事实调查核实联动机制和统一送达联动机制。由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受害人损失调查表》和《车辆相关情况调查表》,在事故处理阶段即由交警部门交当事人填写,用于采集认定当事人损失、各方法律关系和保险理赔范围等关键事实的证据,为调解、诉讼环节提供“一站式”参考,避免各部门对事实的反复调查,为当事人节省时间。

为深入贯彻“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工作原则,今后由法院、司法局和仲裁委组建的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联合调处工作组选派人员,进驻全市各交警大队、中队的专业调解工作站开展源头化解。除定期参与纠纷化解、指导调解工作外,法院还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ODR平台进行纠纷的线上处理。

在构建诉源治理协作机制、畅通各部门衔接渠道的同时,确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依据在各处置环节的信息对称尤为关键。协作过程中,各部门牢牢把握“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最新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典型案例、文件纪要等第一时间互传共享,并对案件处置、法律适用、协作机制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讨论,不断推进交通事故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专业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