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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行人豁免权(新民快评|交通肇事担责没有“豁免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金刚芭比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2 02:54:18

交通肇事行人豁免权(新民快评|交通肇事担责没有“豁免权”)

近日,上海警方公布了6起非机动车、行人全责交通事故案例。这6起案例中,6人和机动车发生撞击不幸身亡。他们都违反了交通法规,因而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

图片来源:东方IC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会认为主要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也有不少人认为交通警察在认定责任时,会偏向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让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其实不然。

虽然保护弱者、以人为本是道路交通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一大原则,但处置交通肇事就应“谁错谁担责”,没有谁能享有“豁免权”。尊重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理应贯穿于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目前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提出了“倡导慢行优先,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等政策,并对机动车礼让行人提出了严格要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非机动车、行人就能任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者任性地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一旦与机动车相撞,受伤、致死率更高。在今年5月12日S20外环高速就发生两起因行人乱穿高速导致的交通事故,行人被撞倒之后遭跟车碾压致死。此次警方披露的几起案例中,当事人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年龄最大的83岁,这给交通意识淡薄的个别老年人出行敲响了安全警钟。警方提醒,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避祸应对能力减弱,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

法律是保护权利的利器,同时也是调整社会的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规则者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违反法律者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不久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的通知,其中“严查严处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就包括要查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以及未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行为。

知法、守法、文明出行,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良好习惯。倡导交通文明,没有旁观者。守护交通安全,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方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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