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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交通肇事案件(镇原县“1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南少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20 12:53:37

镇原县交通肇事案件(镇原县“1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揭开谜团擒真凶

2018 年 11 月 6 日深夜,镇原县郭原乡郭塬行政村至景塬行政村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现场路面只有硬器挫划印痕一处、疑似二轮摩托车碎片若干,新鲜血迹一处,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不在现场。镇原警方迅速展开侦查。

2018年11月6日凌晨,镇原县公安局郭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自己家属被人殴打倒地,现已昏迷不醒。”

接报后,郭原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进行现场勘查,随后镇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技术中队均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经仔细勘查最终得出结论:此案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件随即移交至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送往庆阳市人民医院抢救,生命垂危;肇事现场路面只有硬器挫划印痕一处、二轮摩托车碎片若干,新鲜血迹一处,再无其他痕迹物证。

现场勘查完毕后,事故中队队长许斌立即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汇报,确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经报县公安局决定成立“1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一组进行现场勘查、固定有效证据;一组调取沿途监控视频;一组进行调查走访。经过长时间摸排,11月7日22时20分许经调取沿途视频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形迹可疑,行驶至肇事路段并未继续前行,而是沿路返回,不知去向,再无任何线索。

7日23时许,得到家属消息,确认受害者已经不幸去世。

11月8日凌晨,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灯火通明,“1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研讨会正在进行中,大家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最终决定8日将摸排、调取监控范围缩小至郭塬街道至事故地之间4公里范围内,进行重点突破。

11月8日,经三个工作组对肇事路段5处视频监控及11个村庄、路边沟洼摸排,发现事发当晚在肇事路段与肇事时间前后不到3分钟有一行人经过事发地点,该行人行为举措异常。

专案组立即将侦查方向向此人倾斜,经过摸排将此人找到后询问,该嫌疑人神情紧张、前言不搭后语,专案组工作人员确定将此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但最终经过审讯,该嫌疑人与本案无关,线索再次中断。

8日晚,专案组继续召开案件碰头研讨会,会议决定次日将排查与调取监控范围继续向肇事路段前方和后方延伸,并在当晚由办案民警骑行相似摩托车进行实地侦查实验。

11月9日,经过一天的艰苦奋战并无收获,但全体专案组人员都坚信这个案子一定能破。

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10日13时28分,调取视频组反馈,在郭原某小学院内监控发现可疑人员张某于事发当晚11时3分推行二轮摩托车向事发地点相反方向驶去,现场勘查组对已掌握的视频分析,认为此人与从街道视频发现推行二轮摩托车的行人体态相似。随即,民警向周围群众对此人身份信息及平时表现作详细了解,经走访了解到此人经常半夜出行。按照此线索,办案民警从侧面多方打听了解到此人家庭地址及家庭成员情况后,最终找到该嫌疑人并发现其右脸颊部有明显皮肤擦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盘问,该嫌疑人声称自己在家中给牛添草时碰伤的,家中也无摩托车,更不会驾驶。

随后,办案民警在张某家中发现,其家里停放着两辆摩托车和一辆三轮车,其中一辆二轮摩托车仪表盘破损,有明显倒地后擦印且痕迹较为新鲜。办案民警马上按照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告知嫌疑人将其所有的二轮摩托车予以暂扣,并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张某心理承受能力较强,对于询问的问题都能自圆其说,历时4个小时的询问,张某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11·06”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告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马志国通讯员栗伟龙 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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