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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底,某天早上,一个神色慌张的男人闯进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男人自称周海明,看上去30多岁,他惊恐说到:有个女人死在了他家仓库中,且死在自己轿车的副驾驶位置。
这一大清早的,公安局听着太渗人,于是迅速出动前往周海明家的仓库。民警抵达仓库后,只见仓库里停着一辆轿车,车里的副驾驶座位上,仰面躺着一名女性,确实已经断气。
法医鉴定后发现,女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左手第二三指分别都有创口,右侧额顶部有一个伤口,大概有11公分。难道女孩死因是因为头部伤口吗?她生前经历了什么,为何出现在别人家的仓库里?
如果要查明真相,首先民警需要知道死者身份,并和周海明的关系,毕竟是出现在他家仓库。没想到还没等民警询问,周海明自曝了,他声称女孩的死,自己逃不了干系!怎么回事,难道是他杀害了女孩吗?
这要从事发前一天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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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明表示,死者名叫冯娟娟,是自己的朋友。事发前天晚上,俩人一起去酒吧喝酒,喝完酒后还不到九点,于是便开车去兜风,结果出现了意外。
由于当晚喝了酒,意识不是很清楚,当时车速过快,不小心追尾了货车,而冯娟娟也被撞得头部流血。那么,冯娟娟是因为头部出血过多致死的吗?既然周海明发现她受伤,为何不送她去医院?而是死在了自己的车库里?
周海明委屈说到,两个原因。
第一,他是酒后驾驶,如果出了事故被查,那么他一定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他也曾问过冯娟娟伤势情况,而她却表示并无大碍,回到家简单包扎即可。
综合这两点原因,周海明在追尾货车后,便驾车逃逸了。他把冯娟娟送回到自家车库,接着自己头很晕,昏昏沉沉上楼睡觉了。
结果一觉醒后才想起,受伤的冯娟娟还在自己车里,打开车门才发现,冯娟娟已经断气了。他压根没想到,冯娟娟当时受伤那么严重,他自责,如果当时送她去医院抢救,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地步。
概括来说,周海明是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由于怕担责,没有及时把冯娟娟送去医院抢救,造成了她失血过多死亡。
那他说的是全部事实吗?法医立马进行尸检。
经检查,法医认为,冯娟娟身上的伤,的确像是车祸碰撞造成的。
第一,冯娟娟的小脑脑干挫伤出血,属于急性脑功能障碍死亡,特别符合交通事故中出现的“挥鞭样损伤”。
第二,法医还提取了她的血液做酒精测试,每100毫升里面,酒精含量308毫克,这说明死者生前处于醉酒情况。
第三,周海明轿车的右前胎爆胎,右前端受损,前挡风玻璃破裂,确实很符合周海明说的,从后面撞上前面的货车。
这种种迹象表明,周海明并没撒谎。很快警方综合各方面证据,认定周海明车祸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接着,警方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等着他接受法律制裁。
没想到案件立马被退回,因为检察机关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而是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这性质立马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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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潘进格认为:原本周海明是可以救冯娟娟的,而他故意不做,这是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的要素。如今逝者已去,不能只凭他一张嘴就认定他是肇事逃逸,警方还需再侦察三方面。
第一,周海明是否故意不救冯娟娟?
第二,周海明是否有隐瞒其他事实?
第三,周海明的追尾事故有多严重?
这三个问题的指向,都是为了搞清楚,冯娟娟的死因是否仅是车祸?周海明是否存在故意不救人的可能性。
案件被退回后,民警针对这三个问题继续侦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周海明身上又背负了两条罪名。
为了彻底搞清车祸整个过程,公安机关找了交警部门核实。交警刘朝武表示,事发当天,他就去漳州大桥处理过一场车祸。不过,那场车祸并不是轿车追尾货车,而是轿车和电动车相撞。
据受害人回忆,当天晚上,她们开电动车正常行驶,突然后边轿车飞撞上去,直接把她们撞飞,车上的男孩被撞下桥底,受伤相当严重,电动车也被撞报废。
而肇事车主当场逃逸,虽然有目击证人,但没有看清车牌号码,加上大桥上没有安装监控,这场车祸调查几天也没有头绪,成了悬案。没想到检察院的事,给这场车祸带来了线索。
公安部门和交警部门联合调查后,萌生了一个疑问:这场事故会不会也是周海明造成的?
因为他们发现了两个疑点
第一,电动车被撞现场,残留了小轿车的前车灯罩。恰巧周海明的轿车上,缺了前车灯罩。
第二,电动车被撞的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半,和周海明回家的时间特别相近。
那么,这两场车祸,真的有必然联系吗?
检察官潘进格,交警刘朝武,加上公安部侦察人员,三方决定联合调查。
既然大桥上没有监控,交警便调取了车上桥前的监控录像。首先,警方先锁定被撞的电动车。由于女孩当时穿着高跟鞋侧坐在车后面,监控里很容易辨认。
巧合的是,监控里可以看到,电动车的后面是一辆货车,刚好是一前一后。警方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货车司机,而司机的一段话,帮助警方揭开了层层迷雾。
货车司机表示,当时一辆轿车从他的左侧飞速开过去,司机感觉车被撞了,便立马停车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后车厢被撞。
接着他亲眼目睹了可怕的一幕,电动车上的一男一女,直接被那部轿车撞飞,电动车上的男孩,直接被撞飞到桥底。货车司机慌了,赶紧提醒轿车车主报警,没想到车主却肇事逃逸了。
换言之,周海明追尾货车后逃逸,结果没开几十米,又把电动车的男女撞至重伤逃逸。这压根不是一起事故,而是两起事故。
很明显,周海明没有说出实情。那么,这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吗?并不是,更可怕最致命的罪行还在后头。
因为冯娟娟死了,警方必须要查清楚,冯娟娟是怎么死的,和周海明是否有关系?
法医继续对她做尸检,结果又有新发现。
法医发现,死者的胸口部,有个撕裂伤很奇怪,不像是车祸导致的,更奇怪的是,胸口旁边,还有不同咬痕。法医察觉不对劲,立马提取死者阴道内容物,结果却发现了男人体液。
警察立马审问周海明,在这板上钉钉的证据面前,他终于说出了真相:在回到车库后,看到副驾驶上昏迷的冯娟娟,他起了歹念,事后便上楼呼呼大睡。等到他睡醒想起冯娟娟时,她早已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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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觉得周海明简直就是败类。我们细数下他的罪行。
第一,醉酒开车。警方从酒吧录像中发现,俩人在离开前,走路已经是摇摇晃晃状态。通过酒吧消费查到,俩人当天点了3斤洋酒,平均每人喝了一斤。周海明在处于醉酒状态下还敢开车,这完全是不顾自己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交警部门找了专家,通过车祸后现场痕迹,推测出周海明当时的车速为:每小时108公里。
也就是说他在第一次追尾后,还保持着相当高的速度。
第二,追尾货车后逃逸。
第三,撞飞电动车一男一女后逃逸。男方被撞成重伤,女方被撞成轻伤。
第四,趁着冯娟娟昏迷,对其实施侵犯行为。
如今前三个已水落石出。最后一个罪行,警察还要继续核实,究竟周海明实行侵犯时,冯娟娟是否还活着,这直接决定着周海明的量刑。
如果还活着,那周海明犯的是强奸罪,判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去世了,那周海明犯的是侮辱尸体罪,量刑是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管制。
那么真相是什么呢?检察院派出了人称“当代宋慈“的法医刘龙清调查。
刘龙清找到了周海明“主动”留下的罪证,那就是冯娟娟胸口的撕裂伤。法医做了一个提取病理,然后做切片,观察它到底有没有出血。如果有出血,代表着是生前伤,也就意味着冯娟娟当时还活着。
而最后的结果是:伤口有皮下出血的情况!并且法医进一步判断出,冯娟娟是在被咬4个小时后才没有生命特征!
如今,所有证据摆在眼前,周海明无法狡辩,检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强奸罪数罪,将他告上法院。那面对这么多条罪行,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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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周海明对自己的罪行毫不在意,他觉得自己只是不该喝酒开车,最多就是涉嫌交通肇事罪,其他的罪名他全盘否认,他也拒绝对冯娟娟父母道歉赔偿。而检察院走访之后才知道,冯娟娟是家里独女,如今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整天以泪洗面,她的去世相当于整个家都散了。
当查清所有真相后,周海明终于认罪伏法,由于他认罪态度好,又主动对死者家属以及两名受害人道歉和赔偿,获得了家属一定原谅,最终周海明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酒驾的危害性,和酒后行为失控的危害。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检察院严谨一丝不苟的态度,才让案件得到全面细致侦察,让更多真相浮出水面,让死者得以告慰。点个赞永远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相虽迟必到!
周海明交通肇事逃逸(美女死在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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