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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案发没有(砚山发生的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松松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9 19:24:14

交通肇事后案发没有(砚山发生的事)

10月20日22时40分许

砚山县平远镇境内

发生一起车辆碰撞行人

致行人当场死亡

肇事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

10月23日15时许

警方发出悬赏通告

敦促肇事逃逸驾驶人投案自首

10月27日6时许

涉嫌肇事逃逸驾驶人

在广西境内被查获


日前,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监控视频的情况下,历经6天时间成功破获这起致人死亡的涉嫌肇事逃逸案。


案件发生


10月20日22时40分许,砚山县平远镇境内国道323线暨瑞清线K1965 280路段(阿三龙砖厂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车辆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行人周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21日凌晨2点,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民警迅速出警来到现场进行仔细勘查。

排查肇事车辆


在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东风柳汽乘龙牌拖挂车后,办案民警随即走访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加油站、工厂、村庄,并调集发生事故路段各个卡口的监控视频,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案民警 王警官:“我们跑开远,跑派出所,走访附近的油站、工厂等地方,调取大量的卡口监控视频,通过通宵达旦的排查,基本上确定事故发生时段,有三辆从玉溪华宁县开往广西平果市的乘龙牌拖挂车为嫌疑车辆。”

破案跌宕起伏


办案民警联系上广西警方,请求协助排查三辆乘龙牌拖挂车。然而广西警方传回消息,通过排查,排除三辆拖挂车的肇事嫌疑。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案民警 王警官:“广西那边排除嫌疑后,我们就想,是不是侦查方向搞错了,于是我们又从头开始,回到事故现场,重新仔细勘查,重新走访调查。通过又一次更仔细的排查,最终指向还是那三辆乘龙牌拖挂车嫌疑最大。”

查获肇事车辆


再次确定案发时段途经事故现场的三辆乘龙牌拖挂车为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连夜驱车赶到广西平果市,对停放着的三辆拖挂车进行详细排查。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案民警 王警官:“我们赶到时,三辆拖挂车正停放在广西一家水泥厂内,在对车辆进行详细比对和排查后,确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桂A的拖挂车,涉嫌肇事逃逸驾驶人为广西籍驾驶员韦某某。”

事故发生情况


经初步调查,涉嫌肇事逃逸驾驶人韦某某供述,事故发生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案民警 王警官:“据韦某某供述,当时在事发路段时,他开着车,天黑下着雨,对面驶来一辆车开着远光灯,他闪了下灯提示对向车关闭远光灯,随后两辆车开着近光灯会车,在会车的同时他发现路边走着一个人,随即他就向左猛打了一把方向,然后就开走了。整个过程他没发现车辆右侧撞了人,直到我们找到他时,他才知道自己开车撞死了人。”

王警官告诉记者,在调查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推敲,那就是韦某某换车辆档泥板灯的事。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案民警 王警官:“通过事故现场的车灯碎片比对,是肇事车辆右侧的档泥板灯把行人撞死的,然而,我们在对肇事车辆排查时,发现韦某某把车辆左侧的档泥板灯安装到了右侧上,韦某某解释说,他看见车辆右侧的档泥板灯掉了,就把左侧档泥板灯卸下安装到右侧档泥板上,他这样做,说是因为驾驶室在左侧不需要左侧的档泥板灯,所以就换到了右侧。韦某某这个解释有点说不过去,有逃脱和掩盖的嫌疑。”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视听文山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汤维

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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