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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刹车痕迹(女司机开车穿拖鞋,把油门当刹车……致4死13伤!警方通报调查进展)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海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17:48:17

交通肇事刹车痕迹(女司机开车穿拖鞋,把油门当刹车……致4死13伤!警方通报调查进展)

7月30日晚,在浙江杭州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女司机陈某某驾驶奔驰车失控,撞向行驶的车辆和周围人群,造成4死13伤的悲剧。

8月9日,杭州警方发布调查进展通报,涉案嫌疑人陈某某开车时穿的是拖鞋,误将油门当做刹车,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逐步加速至约132公里/小时。

事件回放

7月30日晚,在杭州文二西路竞舟路口,陈某某驾驶的奔驰车突然撞向其它车辆和人群,导致4死13伤。事故发生后,陈某某曾经表示自己在驾驶过程中无法刹车。

8月3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排除司机酒驾,醉驾,毒驾的可能,车辆检测发现送检车辆制动系统可实现制动功能,灯光及转向系统均无异常。

截至8月9日,仍有5名伤员住院,其中一名重伤患者入院后一直住在ICU,目前心率、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相对稳定,但因脑部受伤严重,依然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警方通报:司机穿拖鞋,误把油门当刹车

8月9日,杭州警方发布了“杭州7·30道路交通肇事案调查进展通报”。

发生在杭州文二西路竞舟路口的7·30道路交通肇事案,经警方调查,涉案嫌疑人陈某某穿拖鞋驾驶浙A87T97号小型越野客车上路行驶,行经文一西路竞舟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左侧车轮冲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因操作失误,将油门当刹车使用,致使车辆在竞舟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逐步加速至约132公里/小时。

车辆在路口南北向红灯状态下通过后,在文二西路竞舟路口发生事故,造成4人死亡、13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等不同程度损坏,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

经杭州警方委托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杭州市安康司法鉴定所分别对车辆、车速、涉案嫌疑人驾车时穿的右脚拖鞋鞋底印痕及精神医学和法定能力评定等进行相关鉴定,确认陈某某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司机将负什么责任?

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3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属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赔偿,如该案不属于保险公司拒赔情形,保险公司将在车辆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不够赔付的,由司机个人承担。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如肇事司机赔偿到位,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将会将此作为酌情从宽处罚的考量因素。但是,不能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最低幅度范围以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获刑不得低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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