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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缓刑要开(交通肇事罪缓刑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外把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3:49:39

交通肇事缓刑要开(交通肇事罪缓刑案例)

交通肇事罪,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罪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综合案件情节,行为人也可能被判处缓刑。

典型案例

2021年9月16日1时24分许,被告人孙某焓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搭载郑某(经检测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27.21mg/100ml),行驶至高速路段由南往北时,碰撞到前方由苏某驾驶的同向黑××××号牌重型挂车尾,造成同车人郑某当场死亡,两辆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焓拨立即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公安机关交警随即赶到事故现场,相关部门对此事故作出认定:事故起因为孙某焓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由其承担;苏某驾驶的重型挂车相关的机件并不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高于规定速度行驶,是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郑某系搭乘人员,无证据证明其乘坐机动车有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综上,本案中孙某焓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由苏某承担,郑某无责任。

案发后,孙某焓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80万元,先支付65万元,剩余15万元分三期支付,除此之外,孙某焓还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善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被害人家属收款后对孙某焓表示谅解并签署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一、被告人孙某焓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二、本案中,被告人孙某焓案发后系主动报警,有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节,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孙某焓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内容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家属也向其出具了谅解书,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现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某焓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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