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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网上举报(交通违法举报有什么奖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外把子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02:33:12

交通肇事网上举报(交通违法举报有什么奖励)

强行加塞变道、故意遮挡号牌、驾驶车辆拨打电话……近日,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在日常的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类似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了,并且还能得到奖励。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规范举报操作程序,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市日前制定了《聊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用于聊城市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

《聊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的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或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包括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举报特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应提供道路交通违法发生时的视频资料。

17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均可举报拿奖励

记者了解到,举报以下五种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的”“故意遮挡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给予举报人奖励。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等,举报这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且经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超截,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等等,根据违法举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为致人重伤、死亡的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给予重奖。

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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