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降格情况(407名失驾人员名单曝光!南宁将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重顶格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任网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9:26:49

交通肇事降格情况(407名失驾人员名单曝光!南宁将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重顶格处理)

7月3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南宁市开展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动“飓风行动”进行总结通报,对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资料图。

据通报,在5月15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半月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中,南宁市公安交警部门共牵头开展统一行动16次,出动警力5.8万人次,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23万起,其中摩托车交通违法3837起。全市没有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06起、21人。

资料图。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5.99万起,其中现场查处48.58万起,非现场查处87.41万起;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108.49万起,其中违法停放15.51万起、超速行驶13.72万起、无证驾驶4019起、重型货车超载4451起、饮酒驾驶3921起、醉酒驾驶723起、毒驾7起、扣留机动车1.5万辆,拖移车辆4.6万辆,拘留278人;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7.36万起。

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4.07%,特别是“飓风行动”期间较大事故实现“零发生”。

坚决打好打赢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

根据往年情况看,每年7、8、9三个月是全年重特大事故的高发季,暑期旅游出行多,货车、农用车辆肇事多发易发,高温和降雨天气交替变化,面临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的部署要求,从6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南宁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深化推进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净化、农村安全守护、宣传警示曝光、社会协同共治等“五大专项行动”,确保实现“三个明显下降、三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主要有以下十项措施:

(一)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闯红灯、违反限行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二)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型挂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及摩托车等九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行为,清除源头风险。

(三)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严重违法专项整治。通过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

(四)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G72泉南、G75兰海、G80广昆等3条高速公路及G322、G324、G209等4条国道为主战场,重点整治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三超一疲劳”、公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10类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

(五)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六)加大对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上路的整治力度。联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开展电动三轮、四轮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问题。

(七)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以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区域,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加大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

(九)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力度。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进行曝光。

(十)加大社会协同共治力度。

资料图。

从严执行执法管理“九个一律”

据了解,在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期间,南宁公安交警部门将用足用好用活法律、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参照“霹雳行动”“飓风行动”,从严执行“九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

是交警执法服务站、交通管理站、交通劝导站一律立即启动;

二是凡是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场消除安全隐患,从重顶格处理,符合条件的一律依法采取暂扣、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终生禁驾等行政手段;

三是醉酒驾驶、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降格为追究行政责任或其他;

四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等6类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3条以上违法未清零的,一律协同主管部门实施停运、报废和重点检查;

五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一律协同主管部门实施停业整顿;

六是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交通违法高发的车辆及驾驶人,一律予以曝光;

八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

九是对落实措施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资料图。

今年1月至6月,南宁交警采取路面查缉和精准识别后通知违法驾驶人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共查获“失驾”违法人员407名,严厉打击了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什么是“失驾”?

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的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记满分等状态时,驾驶人不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俗称“失驾”。

如果“失驾”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