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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农用车(温岭农用车侧翻12死11伤,司机获刑5年半!2名副市长被追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战狼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8:21:02

交通肇事罪农用车(温岭农用车侧翻12死11伤,司机获刑5年半!2名副市长被追责)

今年5月12日,浙江温岭松门镇朝阳村发生一起农用车侧翻事故,致12人死亡11人受伤。11月26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包括温岭市2名副市长在内的14名干部人员被依照权限追责,追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等。

2019年5月12日上午,浙江温岭松门镇朝阳村村民林某富驾驶浙10·37622号农用车为朝阳村甘岙山上的观音堂免费运送“放生日”活动物品。返程时,有自发参加活动的村民请求免费搭乘农用车下山,林某富同意并驾驶该农用车搭载了22名村民。12时57分许,行驶至甘岙山马蹄岩路段时,农用车驶出右侧路基,坠至落差约4米的坡地后侧翻,共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驾驶人林某富肋骨骨折,被送医治疗。

经查,事故农用车属大中型拖拉机,事发时存在改装现象;事故发生路段为连续陡坡、多急弯的无名砂石山道,系观音堂和村民自行出资拓宽,供观音堂人员和村民出入,不对社会公众车辆开放,也未纳入公路部门规划、管养范围。同时,驾驶人林某富本人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事故责任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驾驶违规改装的农用车非法载人,在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行驶,并未能及时有效控制车辆引发的重大事故。

报告显示,农用车驾驶员林某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裁判文书显示,今年10月16日,林某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与此同时,报告称,台州市、温岭市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予以责任追究,并已全部落实到位。据追责情况说明,温岭市副市长王国军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温岭市副市长张升被责令作出检查。此外,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温岭市农业林业局、温岭市农机管理总站、松门镇、朝阳村等相关部门的12名干部人员也被不同程度追责,追责方式包括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等等。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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