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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套牌车交通肇事逃逸(汉寿县交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德玛西亚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4:44:37

对方套牌车交通肇事逃逸(汉寿县交警)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套牌车肇事逃逸案是最难破的。3月27日,从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获悉,他们啃下一块“硬骨头”,成功破获一起套牌车肇事逃逸案。

3月6日下午,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县城区北门木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名骑二轮电动车的老者连人带车被撞倒,生死未卜,肇事司机与车辆已逃逸。

接到报警,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受害者送医抢救。经诊断,受害者无生命危险,但多处骨折,部分肺组织膨胀不齐,且有少量胸腔积液。

伤者叫丁某来,男,66岁,家住县城某园艺场宿舍区。事故现场很难提取有价值的散落物或碎片,只能从伤者和一名目击者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掌握的一定线索。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事故发生在当日13时30分。当时,丁某来骑二轮电动车靠右正常行驶至案发路段时,一辆紧随其后同行的三轮摩托车加速超车,将丁某来连人带车撞倒,引发车祸。摩托车为蓝色,但车牌未完全看清。不过,有一点很明显,三轮摩托车装有鲜鱼。

经过10多天的排查、蹲点、守候,最终从500多辆类似的三轮摩托车中“认定”某辆有重大嫌疑,其车牌为“湘J3J2※0”。但找到该号牌的车主时,对方一头雾水:“我几时运过鱼?”大量的事实表明,他与该案不沾一点边。

一切似乎又回到原点。但办案民警并未就此罢休,决定从套牌车入手进行侦查。又经几个夜以继日的努力,最终锁定了一辆套挂这一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其车主及驾驶人为同一个人,叫戴某方,男,56岁,辰阳街道大杨镇人。对此,他供认不讳。

一起扑朔迷离的套牌车肇事逃逸案,就这样成功告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戴某方将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通讯员 聂神佑 张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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