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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方不垫付医药费(消防员救火收钱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镇江女神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3:59:30

交通肇事方不垫付医药费(消防员救火收钱不)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我爸爸已经78岁了,被车撞后因保险理赔事宜双方(与肇事司机)争执许久,一直未入院检查,正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多亏了李增祥同志,他一言不发就帮忙垫付了医药费,还嘱咐我们其他的先不要管,让老爷子入院检查身体要紧。”说起当天的事情经过,被撞老人的女儿占女士情绪稍显激动。

占女士回忆,1月16日下午,自己的父亲在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但随后在医院办理入院检查的过程中,医院需要垫付5000元医药费,双方展开了一番争执。此时,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一级指挥员李增祥同志恰巧在旁边排队帮助战友办理入院手续,目睹了这一过程。随即他二话没说,接过她们手中的单子,将费用缴清后,告诉他们先将老人送去检查,其他的以后再说。

占女士介绍,当时李增祥的这一举动不但令她一家人感动,就连肇事司机也感到惊讶,在她们双方的强烈要求下,李增祥只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

事后几天,李增祥的微信里有陌生人要加他为好友,原来是他出手相救的那名老人的女儿。在微信聊天中得知,前些天一直在医院照顾老人没来得及联系,经过检查,老人目前身体已无大碍。同时,他还收到了对方不断的感谢,当说起垫付医药费的事情,“你先照顾好老爷子,不用管我是谁,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医药费的事情以后再说。”李增祥这样回答道。

李增祥说,面对当时的情形,觉得让受伤的老爷子第一时间得到就诊是首要的,所以没有多想,就上前帮忙垫付了医药费。从来也没想到家属会上门致谢还送上了锦旗,既意外又感动。

“这对我个人而言也是一种激励和鼓舞。作为一名消防救援人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发扬为民服务的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李增祥如是说道。(孔文进、肖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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