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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通事故(江苏苏州:逆行 闯红灯,撞上半挂车酿苦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梦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23:04:31

苏州交通事故(江苏苏州:逆行 闯红灯,撞上半挂车酿苦果!)

闯红灯、逆向行驶

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

近日张家港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

在回家的途中,因为逆向行驶、闯红灯

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近日,在张家港金港街道江海路镇山路口发生一起半挂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有人受伤。经调查事发时半挂车驾驶人钱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信号灯为绿灯,其正常通过路口时,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后闯红灯进入路口,由于距离较近,钱某紧急刹车之后还是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受伤。

最终经认定,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钱某驾驶的半挂车经过检验鉴定,制动性能不符合相关要求,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冒着生命危险去抢时间不值得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才能平安出行

普法进行时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20元罚款。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50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以及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记驾驶证6分。

来源:苏州交警

编辑:w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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