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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庭前调解(宁陕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当场获赔14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刀锋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6 10:03:15

交通肇事庭前调解(宁陕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当场获赔14万)

(通讯员 卢云丹 冯雪梅)6月1日,宁陕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通过庭前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当场获赔14余万元赔偿款,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3月14日,彭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至关池路,与路边行人王某(10岁)相擦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受伤后,彭某迅速将王某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治疗费7万余元,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速裁团队在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经过仔细分析案情后,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充分权衡当事人的利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化解双方对立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内心释然地离开了法院。

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承办法官通过快速调解,以实际行动实践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更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编:郑黎波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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