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统计资料看,世界上每年大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0万人死亡,1000万人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1%~2%。我国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每年死亡9万人左右,平均每天死亡250多人,相当于每天坠毁一架大型客机,损失之大,不言而喻。交通事故对生命与财产的吞噬,已经给肇事者自身、受害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一、交通事故对肇事者自身的危害
社会自然人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车辆驾驶人来说,既要对自己的家庭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在职业或驾车过程中,面临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违法必究是法律的强制性所在。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不仅仅是公民道德规范的体现,更是驾驶行为的特殊性所必须。驾驶人一旦违背道德规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将面临三大责任:
1、行政责任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将要面临警告、罚款、暂扣、拘留等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其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构成因果关系的,对于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一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对于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存在上述后果之一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对于驾驶人的上述“三大责任”,无论哪种都会给自身带来相应的危害。承担了行政责任,使得家庭收入减少,甚至会耽误时间和事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承担了民事责任,就是承担了赔偿责任,不但使得家庭收入减少,甚至让家人一起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造成日常生活拘谨,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和改善;承担了刑事责任,在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的同时,更将给现在的家庭、自己的以后、孩子的将来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
重庆孙伟铭无证、醉酒、发生追尾事故后逃逸、超速行驶、越双实线,连撞5车撞飞4条生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自己获得无期徒刑的同时,其家庭(人)为他背上了111.7万元的债务;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犯张明宝,醉酒后驾驶别克轿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得无期徒刑的同时,其家人同样为他背上了近两百万元的债务。通过以上责任的分析和案例说明,我们已经可以清楚的认识到,交通事故对肇事者自身和自身家庭的危害也是极大的。
二、交通事故对受害人家庭的危害
从本文开头的数字,我们不难看出交通事故对数以万计的家庭所带来的危害。具体可理解为:
1、对致伤人员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损伤后,伤者在医治过程中,丧失了工作、学习的机会,打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分散了家人的精力和时间,甚至会延误其升学、升职、就业等机会。最终的赔偿也只是对伤者直接损失的补偿,无法弥补其他方面的间接危害。
2、对致残人员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残疾后,随着危害程度的加重,受害人变残,个人的美好前景得以丧失,直至丧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严重者导致死亡。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体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使家庭医疗费用支出额外增加、家庭日常开支增大,使受害人的家庭失去劳动力、失去经济收入来源,使受害人家庭变得残缺不全等。
3、对死亡人员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使得原本完整的家庭瞬间残缺,失去父母的孩子从此得不到应有的爱护,失去亲人的痛苦和阴影,将伴随着他们一起成长,难以愈合的创伤有可能影响或改变他们的将来;失去子女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使得一生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晚年丧子、中年丧妻”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莫不是最大的灾难。
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受害人郑琳的母亲袁女士在张明宝的刑审休庭期间,痛哭着大喊:“有钱就了不起吗?赔?命是可以赔的吗?可怜我的女儿……”,“我要他赔我这三条命”!她的哭声和喊叫,就是一个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所受到伤害的一小部分流露,心中的伤害将是永久的!
三、交通事故对物的危害
这里物产意义是指事故现场受到损害或损坏的各类物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对道路设施、通讯设施、管道设施、供电设施等造成损害,这些设施受到损害后,轻者部分程度丧失原有的作用与功能;重者完全报废,失去原有的全部作用与功能,从而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化学危险品运输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还容易发生爆炸、泄漏、污染等二次损害。2005年3月29日下午6时50分,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一辆载有液氯的槽罐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随着“砰”的一声巨响,液氯大面积泄漏并燃烧,公路附近3个村镇的居民因此遭遇重大伤亡,死亡28人,350人入院治疗,上万人疏散,其中227人呼吸道、中枢神经系统、眼部落下终生残疾,受灾农作物面积2万多亩,畜禽死亡1.5万头(只),直接经济损失达1700余万元。这就是典型的交通事故对物的危害!
四、交通事故对社会的危害
无论是引起人的伤亡还是物的损坏,都将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于在事故中受伤的及死亡的人员和受到损坏的财产而言,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就不会引起人的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在事故中受伤及死亡的人员受到损坏的财产,就可以继续为社会发挥效益;与此同时,交通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医院组织医务力量抢救伤者,消防参与救援等等需要增加社会成本,事故现场导致交通受阻或中断也会对国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影响。
另外,对于责任主体一时难以确定或确定后无力赔偿,甚至连最基本的抢救费用都无力支付的肇事者,由于司法途径漫长、程序繁琐,受伤害人员或其家属往往容易产生急躁情绪,甚至出现上访、封路等过激行为,而过激行为的出现,势必公安等相关部门就要介入,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变,也浪费了原本就比较紧缺的警力资源,同时还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所有这些,无论是对经济发展还是吸引外资都是不利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破。面对生命,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杜绝任何侥幸,平安是福、是财富,拥有了平安就拥有了一切!
交通肇事逃逸危害(论交通事故的危害)
从统计资料看,世界上每年大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0万人死亡,1000万人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1%~2%。我国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每年死亡9万人左右,平均每天死 时间:2023-04-15交通肇事刑事谅解(北京:29岁年轻妈妈命丧车轮,又是大货车盲区惹祸)
悲剧发生在北京市顺义区。早上8点,李女士骑车上班,途径这个十字路口时,红灯变绿,李女士骑车过马路。就在这时,王某开着一辆绿色大货车右拐弯。李女士恰巧处在大货车拐弯盲区,一下 时间:2023-04-15交通肇事罪因追究(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以交通肇事罪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根据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时间:2023-04-15河池交通肇事案例(广西河池车祸2020)
中新网河池4月13日电 (陈秋霞)4月13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失控驶出路面碰撞停在村口的面包车和站在面包车旁的一名村民及路旁板房,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时间:2023-04-15交通肇事民法刑法(最高法民一庭关于交通事故案审判指导意见)
1、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法民一庭意见】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 时间:202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