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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交通肇事罪判实刑(淄博桓台检察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上官航air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6:15:35

桓台县交通肇事罪判实刑(淄博桓台检察院)

昨日记者从检察部门获悉,桓台县检察院和临淄区检察院日前公布13起案情,涉及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故意杀人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罪行。

近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曹庆久,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李亮;5月16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王连喜;5月18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朱宝海;5月19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荆常学;5月20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犯罪嫌疑人辛艳丽,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徐军。

日前,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坚墩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石坚墩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十二天;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红军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朱红军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迟明选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迟明选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卫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铁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铁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临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晓晓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马晓晓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记者孙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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