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能判缓刑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定会被判刑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铁柱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0:00:38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能判缓刑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定会被判刑吗?)

1.问题

一位20岁小伙夜晚开车,经过没有路灯的路口,装上了一位老人。后老人被送入医院,治疗不久后死亡。事故认定小伙全责。问小伙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2.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2018年发布)

第四条 适用相对不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

(二)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四)社会危害性较小,有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条 对“情节轻微”的理解,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或者其唯一抚(扶)养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属于初犯、偶犯或者过失犯罪;

(三)因亲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

(四)具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五)具有其他从宽处理的情节。

3.解答

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被认定为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积极赔偿达成谅解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实在不行,可以争取缓刑。注意:肇事后,要防止二次事故,积极救助伤者,拨打110、120,通知保险公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