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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超过1万三七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张白白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09:26:18

交通肇事超过1万三七开(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是什么?)

Q:我妈今年60周岁,2017年x月xx日下班回家的乡村公路上推着自行车被小轿车撞成重伤,至今昏迷未醒。肇事车辆只保了交强险,医疗费对方承担了14W 就说出不起,至今欠医院近3W。因为我妈昏迷,未能做笔录,交警处责任认定书未出。交警处说这样的情况,假如我妈一直昏迷不醒,那最多60天就会出责任认定书。现在我就是在每天催对方要医疗费,保留了医院费用清单和在医院护理支出清单,没有单据的支出用笔记本记录好了。其他的还没做,请教律师,我后面该做哪些准备?

A:1、伤残、死亡赔偿金

伤残、死亡赔偿金标准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城镇和农村)*20年(60岁以下)*(10%-100%)(10级为10%,1级和死亡为100%),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形:一、城镇居民;二、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但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且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居住证明。三、受害人所在集体的土地100%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100%被国家征收的,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四、农村户籍的未成年人,随父母在城镇居住生活,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消费地在城镇的。五、农村户籍在城镇就读的在校生,提供事故发生前注册的学籍证明等。六、扶养人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受其扶养并随其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的成年人。

另外还可能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但是受害人伤残等级为九级至十级的,一般不予支持。

律师提醒:2017年浙江省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但这并不当然代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赔偿标准的统一。

2、误工费

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不论男女)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的,一般不予支持。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年满60周岁仍从事劳动,且因侵权行为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报酬,看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收入证明,结合当事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从事的具体行业等因素,酌情确定误工费。

3、护理费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般不超过130元/日(衢州地区),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般不超过80元/日,护理期限以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最多可以不超过2人。

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以5万元为限,10级伤残为5000元以内,伤残等级提高同比增加,综合考量受害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受损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予以裁量。驾驶员因交通肇事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予支持,但驾驶员是雇员,赔偿权利人仅向雇主主张赔偿的,可予支持。

5、医疗费等

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其他损失凭据计算,但医疗费中超出医保范围的自行承担。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日(衢州地区)。营养费:期限以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每日不超过30元(衢州地区)。

6、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不服责任认定的可以要求复核。肇事方全责的话一般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有主次责任划分的话可以二八、三七开,受害方全责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在无责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7、交强险

最高赔偿金额为122000元,其中110000元为伤残、死亡赔偿金,10000元为医疗费,2000元为物质损失。无责交强险赔偿金额上限为:伤残、死亡赔偿金10000元,医疗费1000元,物质损失100元。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的赔偿责任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如果肇事者系雇员的,受害方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

8、其他注意事项

受害方应当保留好所有相关费用的凭据,尽量取得能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的证据,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将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到法院起诉。

创办者

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

谭跃仑律师

微信公众号:tanyuelun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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