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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3人包含3人(河源车祸两死一重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王机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4 14:08:44

交通肇事罪3人包含3人(河源车祸两死一重伤)

澎湃新闻记者 朱雷

12月22日,广东省河源市政府官网公布“6·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称,6月28日,在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路段发生一起大客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包括连平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余兆明在内的3人死亡,另有9人受伤。

前述调查报告称,连平县工商联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党委17人,乘坐由连平县一旅行社租赁的客车前往汕尾参加学习。6月28日,涉事客车在连平县事故路段掉头时,与大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调查组查明,涉事客车行驶至事发路段中央隔离带缺口掉头,未按照规定让直行涉事货车优先通行,与之碰撞,致事故发生;涉事客车负主要责任。涉事货车超速经过该路段未及时发现在事发路段缺口掉头的客车,未采取有效制动和避让措施,负次要责任。

此外,前述报告称,涉事路段存在重大隐患。经查,1996年,涉事路段实施改造时在事故发生点设置了缺口。公路部门分别于2015年对该路段进行路面大修和2016年对该路段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和文明示范工程,均未对该路口设置任何标识标牌;同时,近3年来相关路段事故频发多发,未采取有效措施。

经鉴定,依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事故现场中央分隔带设置不合理、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6月22日,连平县公安机关已对涉事客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调查。另有8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责任编辑: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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