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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交通肇事逃逸案(酒后撞车逃逸,情节不严重,怎么处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赫向阳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3 17:29:38

5.19交通肇事逃逸案(酒后撞车逃逸,情节不严重,怎么处理?)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

近日,武胜县一男子酒驾连撞三车后逃逸,被武胜县公安局快速挡获。

当天下午,武胜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小车在沿口镇柳堡街被一车辆刮擦,之后该车还连续撞到路边的另外两辆小车。

接到报警后,武胜县公安局情指中心立即调度交警、特警、派出所警力在城区内对该车进行拦截。通过“1、3、5”快反机制,5分钟后,民警在柳堡街西段将该车截停,并将肇事驾驶人王某控制。随后,经酒精呼气检测初步测试,王某酒精含量达301mg/100ml,涉嫌肇事逃逸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采集王某血样并送专业机构检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武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宋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案中,驾驶员王某涉嫌醉酒驾驶、危险驾驶,且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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