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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8.26交通肇事逃逸规定(8.26沂南肇事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兵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2 23:07:19

山东沂南8.26交通肇事逃逸规定(8.26沂南肇事案)

3日18时许,一不明车辆沿省道227线由北向南行驶至314KM 0M路段时,与道路西侧正在检查车辆的河东区凤凰岭办事处某村修某相刮撞,造成修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不明车辆驾驶人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案发后,沂南交警大队立即调集精干力量连夜展开侦查,及时调取周边卡口信息500余张,监控录像6个小时,排查嫌疑车辆十余辆,走访周边群众近十人,经过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肇事嫌疑人为苏村镇某单位31岁的谢某某。民警到谢某赢家中寻找未果,后通过与其家人多次联系,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后谢某某迫于警方压力,于当晚23时许,主动到苏村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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