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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10年前交通肇事逃逸案(南昌县交通违法举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白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2 20:37:02

举报10年前交通肇事逃逸案(南昌县交通违法举报)

中国江西网移动采编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12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自2017年元月20日起,南昌市民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奖励,每起交通事故最高奖励10000元。

据介绍,举报范围为发生在南昌市城区(不含新建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行有奖举报。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奖励标准包括:

1、举报机动车驾乘人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每起奖励20元;

2、举报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逆向行驶、掉头的每起奖励50元;

3、举报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每起奖励50元;

4、举报机动车在已施划禁停黄实线道路的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的每起奖励50元;

5、举报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每起奖励50元;

6、举报上道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闯红灯、未悬挂后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除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200元;

7、举报驾驶无合法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8、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9、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0、举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1、举报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2、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辆号牌、类型、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肇事者的,视财产损失大小、人员损伤程度轻重及相关情况,予以奖励:财产损失案件每起奖励100元至1000元、伤人案件每起奖励200元至2000元、人员死亡案件每起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据介绍,以上对于第1项至第6项应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以视频或图片方式进行举报;第7项至第12项应在发现后及时进行举报。

南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举报人应当向南昌交警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及举报违法行为的图片或视频、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号牌、车身颜色、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做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如举报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采纳的,举报人应妥善保管原始图片、视频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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