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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惠州交通肇事案(湘乡公安侦破湘潭首例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圆脸颖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14:28:21

723惠州交通肇事案(湘乡公安侦破湘潭首例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重拳打击“信息贩子”

湘乡公安侦破湘潭首例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湘潭在线9月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欧阳天)湘乡一位老人因一次网购保健品的经历,惹上大麻烦——每天数十上百个电话骚扰,最多一天达到125个;4年收到700余个“莫名其妙”的推销快递包裹。这些烦恼背后,竟深藏一个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网络。近日,湘乡市公安局在“净网2019”行动中成功打掉这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一天125个骚扰电话,老人好烦!

2014年,当时78岁的湘乡人管老花8000余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些保健品和药品,没想到,从那以后,他的生活就不得安宁。

“每天都会接到数十上百个推销、诈骗电话,最多的一天有125个,我接了38个,还有87个没接。”“不仅仅是白天,三更半夜也有,我还在凌晨3点多接过新加坡打来的电话。”老人说,这些电话内容五花八门,国内国外的都有,主要是推销药品、保健品,也有推销房产、保险、贷款业务的,还有诈骗电话,要他汇款办理领奖手续。大量的搔扰电话让老人饱受“摧残”,吃不好也睡不香。另外,老人还收到了很多推销和疑似诈骗快递包裹,他用一个小本子记录,几年下来竟收到723个快递。

2018年8月,不堪其扰的老人向湘乡市公安机关报警求助。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老人的信息曾在某QQ群中被非法贩卖,于是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在大量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

年轻满哥赚“轻松钱”走上犯罪道路

徐某是湖南株洲人,“90后”的他做过半年保健品推销工作。为了推销产品,他曾经加入几个保健品推销群。2016年,有人在群中求购个人信息,徐某将以前在群里免费下载的一份数据卖给了对方,由此获利300元。轻轻松松赚了一笔钱,徐某尝到甜头后,开始主动寻找“商机”。通过倒买倒卖,他很快又做成一笔“生意”,扣除成本,获利100元。

为了拓展生意,徐某主动加入多个QQ群和微信群,主要以老年保健群、数据交流群和电销群为主。“我一般以300至400元一万条的价格购进,再以600至700元的价格卖出。”尽管知悉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但他抱有侥幸心理,一次又一次陷入“来钱快”的交易中。

徐某坦言,也不是“无所畏惧”,期间他担心被抓,曾一度中止了“生意”。但在2017年至2018年间,他迷恋上网络“斗牛”,输了很多钱,于是重操旧业。

警方奔赴4省抓获嫌疑人

专案组民警锁定徐某后,从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上下线入手,梳理出一条涉及多个省市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条,交易信息内容涉及保健品相关行业的全国各地公民信息。

经查,2016年底以来,徐某多次从上线闫某、李某等人手中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微信、QQ将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其下线人员杜某、梁某等人因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已被新疆、山东等地警方查处。

由于网络犯罪涉案人员分布地域广,取证、抓捕难度大,专案组民警连续奔赴深圳、惠州、西安、杭州、长沙等地开展调查、取证、抓捕等工作,成功将徐某、李某、闫某以及闫某的上线杨某抓获归案,目前均已刑拘。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要从自身做起

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一系列骚扰电话、网络诈骗等行为,不仅让人们不胜其烦,更是威胁到个人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湘乡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谭军提醒,市民应学会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在公共社交平台上要尽可能避免透露或标注真实身份信息,朋友圈、微博晒照片,一定要谨慎;不要在不正规或不可靠的网站、APP上注册真实姓名等信息,要定期修改常用软件的密码;一般情况下,填写简历、登记、调查等要先核实对方或网站的身份和资质,只提供必要的信息,不要过于详细填写本人具体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不用的或作废的要处理好,不能随意丢弃,复印件上要标明用途;快递收货单等无用的单据可以直接碎掉,或将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涂黑再丢弃,有用的单据要妥善保存,切勿乱丢乱放;使用公共电脑、公共网络要谨慎,在不安全的公共网络环境里不处理个人敏感信息,不使用U盘等存储交互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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