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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洋洋不吃白菜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20:02:24

交通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15条、第16条、第17条和第18条。

适用的案件范围: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民事案件。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等等。

案 例

2022年5月,35岁的张三在山东济南交通事故中受伤,事故造成张三死亡,张三与妻子有一个12周岁儿子,同时张三有65周岁的父亲需要抚养,张三父母共有三个子女,肇事者李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张三的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单项) 被扶养人生活费

1.死亡赔偿金(单项)

死亡赔偿金=受诉地法院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山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75元/月,比上年增长了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2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3元/月。

死亡赔偿金(单项)=3922元/月×12个月×20年=941280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地法院或者赔偿权利人住所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抚养年限÷抚养义务人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年赔偿总额=被扶养人生活费抚养÷总年限

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抚养年限

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的:按计算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准。

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山东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02元/月,比上年增长了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443元/月,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92元/月。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2443元/月×12个月=29316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1)张三儿子的扶养费=2443元/月*12个月×(18年-12年)÷2=14658元。

(2)张三父亲的抚养费=2443元/月×12个月×(20年-5年)÷3=146580元。

合计161238元。

年赔偿总额=(146580元 14658元)÷21年=7678元<29316元(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按161238元赔付。

综上,李四需要支付的死亡赔偿金金额=941280元 161238元=1102518元。

如果上述案例中的张三没有死亡但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上述金额乘以对应的残疾等级系数即可。如张三为八级伤残,李四需要支付的残疾赔偿金金额=1102518元×30%=3307554元。如张三为一个七级伤残、一个八级伤残,则李四需要支付的残疾赔偿金金额=1102518元×(40% 4%)=485107.92元。

附: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取值范围为0-10%,一般情况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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