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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一年有期徒刑(货车司机负全责获刑,桂林市G65包茂高速“1·17”交通事故查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何百叶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0 18:56:36

交通肇事一年有期徒刑(货车司机负全责获刑,桂林市G65包茂高速“1·17”交通事故查明)

9月29日,广西交警总队通报桂林市G65包茂高速“1·17”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今年1月17日,在桂林市G65包茂高速公路2494公里 100米处,一辆粤BFF856重型厢式货车与因道路拥堵在前方同车道内停车等候的车辆发生碰撞,引发前方7车碰撞,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8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此前报道《桂林发生八车追尾事故 致三人死亡两人受伤》)。

车祸现场 资料图片

经查,粤BFF856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叶某在行驶时,向右侧身查看手机并操作手机导航情况,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车辆动态,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且连续驾车行驶达到4小时以上未停车休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在该事故的深度调查中,交警部门还发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该事故发生路段每日实际交通流量都大大高于设计流量,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及前后时段,车流量大幅增加,致使该路段车辆通行缓慢,造成高速公路大范围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粤BFF856重型厢式货车所属的深圳市民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存在部分记录不实;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主要负责人汤某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合格证书;

事故发生路段责任单位—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阳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到位,有部分隐患治理未形成闭环的问题。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强化与互联网导航公司的交通诱导合作,根据G65包茂高速交通流量情况,适时引导绕行,以减轻G65包茂高速交通压力,并从严整治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载、超员、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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