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杭州市婚姻家庭律师费用多少,最新民典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2 06:08:04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杭州市婚姻家庭律师费用多少,最新民典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以下3个关于【杭州市婚姻家庭律师费用多少,最新民典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信用卡逾期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信用卡逾期知识。

  • 最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杭州离婚律师
  • 杭州离婚律师: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对居住权进行判决吗?
  • 最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杭州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是很多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杭州离婚财产律师总结了法院对财产会怎么分割的五个原则,大家可以参考。


    一、平均分割原则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共同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制度本身,已经包含了分割应均等的含义,所以,法院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以平均分配的一般原则予以判决。当然,如果双方协议不平均分配,一方自愿放弃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的情况,只要这种财产分割不违反禁止性规定,法院也会予以认可。

    二、照顾子女原则

    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民事案件时,法院会将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原则,根据子女生活和学习的需要,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适当多分财产,以司法手段为保护、促进子女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条件。

    三、照顾女方原则

    虽然随着社会进步、经济水平的提高,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上得以落实。但还是不能忽视实际生活中,男性和女性在工作和家庭生活方面的投入还没有达到平衡。

    大多数情况下,女性比男性在家庭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直接结果就是,女性在自我发展和实现、获得更多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投入变少。在目前的社会大环境下,离婚财产分割时,给予女性一方一定的倾斜和照顾,更符合公平原则。

    四、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民法典》新增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当夫妻的其中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例如存在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或者让无过错方优先选择。

    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五、法院在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还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根据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杭州李晓娟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杭州离婚律师: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对居住权进行判决吗?

    杭州婚姻律师:《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的问题。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对居住权进行判决吗?

    一般情况下,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双方没有协商好居住权的问题,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会直接判决居住权。

    2021年7月5日,小刚向一审法院起诉称:

    小刚和小红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小刚婚前购买A房屋,首付18万元由小刚个人出资,是婚前个人财产。

    因双方性格不合,也不在一起沟通感情,2020年8月份第一次起诉离婚,立案后小红答应协商离婚,故小刚于2020年9月2日申请撤诉。因双方达不成协议离婚故小刚再次起诉,现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离婚。

    请求:1、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李晓娟律师,离婚律师

    法院查明:

    小刚与小红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现小刚请求离婚,小红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共同财产A房屋,房屋首付款180000元由小刚个人出资,该房屋尚有贷款250096.48元未偿还,小刚、小红于庭审中均认可房屋价值35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小刚与小红的婚姻虽系自愿构成,但由于双方在多年的生活中不注重感情培养,导致夫妻关系日渐疏远。审理中经本院调解和好无效,双方均同意离婚,事实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A房屋,为便于偿还房屋贷款,房屋归小红所有为宜,剩余房贷由小红偿还,考虑小刚个人支付首付款180000元的情况,结合房屋现价值及未还贷款数额,认定小红应支付小刚房屋折价款60000元。法院判决:

    一、准予原告小刚与被告小红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A房屋归被告小红所有,剩余房屋贷款250096.48元由被告小红偿还。

    李晓娟律师,杭州婚姻律师

    小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小刚、小红均同意离婚,法律不应强加以干涉,应准予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A房屋,为便于偿还房屋贷款,房屋归小红所有为宜,剩余房贷由小红偿还,考虑小刚个人支付首付款180000元的情况,结合房屋现价值及未还贷款数额,认定小红应支付小刚房屋折价款60000元并无不当。

    关于上诉人小刚主张的居住权问题。居住权属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双方应当签订居住权合同或双方在诉讼中协商一致,双方未签订居住权合同或未协商一致的,在离婚诉讼中,考虑离婚后双方生活的方便性,及以后各自生活的和谐性、稳定性等因素,本案不宜判决房屋归属的相对方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因此,对小刚的该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有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您找李晓娟律师,杭州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李晓娟律师,离婚律师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杭州市婚姻家庭律师费用多少,最新民典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否是您想找的信用卡逾期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