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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打抚养费法律有什么办法,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1 16: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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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 拒付抚养费?法官告诉你抚养费的那些疑惑事儿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一、抚养费的确定


    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协议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协商确定,如果诉诸法院,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按以下情形来确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应适当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等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抚养费的给付,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对于这种支付方式,有人认为应当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的经济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大多都采取这种方式,并且这种方式已被大多数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

    3、以物折抵。

    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三、离婚后抚养费还可以要求增加吗?

    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而且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抚养费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出现规定情形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如果是想要变更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律基础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

    五、离婚后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如何起诉?准备哪些材料呢

    1、提起增加子女抚养费诉讼的主体。

    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应以谁为原告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可另行起诉”。因此,提起增加子女抚养费诉讼的主体只能是“子女”本人,而不是“父或母”。鉴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并参加诉讼。

    2、子女起诉父母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以下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拒付抚养费?法官告诉你抚养费的那些疑惑事儿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了重大改变,离婚率的增高以及由此引发的越来越多的抚养费纠纷就是其中的表现之一。

    什么时候可以要抚养费?

    抚养费确定了还能增加吗?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有保障吗?

    通过本文案例及法官释法

    为您解答抚养费纠纷中

    那些让人疑惑的事儿

    案情回顾

    原告张小某现年10岁,与被告张某系父子关系。原告张小某自出生后,被告张某长年外出,对家中事务一概不管不问,张小某由母亲独自一人抚养,未履行过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未支付过抚养费,原告法定代理人张小某母亲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29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分期支付张小某抚养费29万。

    法官释法

    本案中父母尚在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年龄较小,需长期生活在父母身边,家庭中相处以和为贵,做好调解工作是本案的关键。通过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心结,最终调解结案。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抚养是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不受子女是婚生或非婚生、父母是否离婚等条件的约束, 不得任意推卸责任。

    法律链接

    一、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实践中,对于两个子女的,抚养费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子女时,互相不需要给付抚养费;如果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付抚养费。

    二、抚养费能否增加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此外,如果抚养子女一方擅自改变子女姓氏,另一方不得因此拒付子女抚养费。

    三、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探望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实践中,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者犯罪倾向行为;

    2.父母有可能劫持、胁迫子女;

    3.父母有恶习或者有不良道德倾向;

    4.父母有严重传染病;

    5.父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此外,探望权和抚养费支付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论父母是否享有探望权,其均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论父母是否支付抚养费,其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原则上不享有探望权。


    来源:蒙自市人民法院、红河政法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平时办理婚姻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离婚了,孩子我抚养,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现在随着社会发展,每个人更倾向于追求自由,不被家庭所束缚,从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但有些无良的父母,在离婚后连最基本的抚养费都不想支付,这种行为是及其可恶的,需要借助法律的手段去解决。

    1.抚养费是作为父母必须支付给孩子,用于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的费用,法律不允许以不认孩子或断绝父(母)子关系为理由不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只要是孩子的父母就必须支付抚养费,如果否认亲子关系的,要先做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要承担不利后果,法院会认定亲子关系成立。

    2.关于抚养费的数额问题。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判处。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0-30,无固定收入的按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也就是说你只要有劳动能力,能挣钱,就要给孩子抚养费。自己身患重病或实在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可以以其财产折抵抚养费。对外欠债,没有钱,经济有困难等这些都不是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3.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和给付期限。抚养费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直接支付。一般给付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但现在普遍孩子上大学时已经满18周岁,但还未能独立生活,时间可以往后推。

    4.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

    5.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冻结父或母账户,给付孩子足够的费用以满足孩子的正常生活。

    6.有人可能说,他不支付抚养费,我就不让他看孩子,以后老了不让孩子赡养他。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可混为一谈,即使不支付抚养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理,也不能因为不支付抚养费,就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属于自己的权利一定要积极去争取,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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