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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法律责任怎么判,闹离婚期间一方欠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1-20 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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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闹离婚期间男方搞“小动作”,致女方背上巨债!法院这样判
  • 男方出轨了要赔偿女方吗?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
  •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 闹离婚期间男方搞“小动作”,致女方背上巨债!法院这样判

    小两口婚前办理财产公证,

    约定男方的一套婚前房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闹离婚时,

    男方反悔,搞起了“小动作”,

    致女方背上了巨额债务,

    女方不得不为此四处奔波,终获“清白”。

    随后女方又提起诉讼,

    索赔维护权益所致财产损失。

    近日,天河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婚后矛盾不断致分居,妻子提起离婚诉讼

    天河法院介绍,小雨(女方化名)与小刚(男方化名)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办理了夫妻财产公证,约定:小刚婚前购买的、位于天河区的、总金额133万元的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按揭款由二人共同承担偿还。

    二人婚后矛盾重重,争吵不断。2015年2月,小雨独自前往上海工作,从此开始了两地分居生活。2017年1月,小雨怀疑小刚有婚外恋情,爆发激烈冲突,6月,小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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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婆婆以“借条”为证据,起诉儿子儿媳还款

    就在二人闹离婚期间,婆婆苏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到外省某法院,要求小刚、小雨向她偿还用于购房的借款本金122万余元及利息135万余元,并提供了银行流水和小刚出具给她的“借条”作为证据。

    2018年1月24日,小雨正在广州参加离婚案件的庭审,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为另案的被告。原来,小刚明知小雨长期在上海工作,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向外省法院提供了广州的住址和小雨早已不使用的广州号码,所有的送达材料都被小刚“拦截”。

    随后小刚以“家乡风俗,腊八节不宜开庭”为由拒绝出席离婚案的庭审,却远赴外省参加借贷案的庭审,在借贷案件中承认了“他与小雨的全部借款事实与数额”。外地法院一审缺席判决支持了婆婆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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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后知后觉”,几经诉讼终获“清白”

    后来小雨通过查册及时得知外省法院的诉讼情况,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上诉。2018年9月,当地一审法院认定由于小刚故意提供小雨错误的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并私自代小雨签收诉讼材料,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侵犯了小雨的合法权益, 决定对小刚罚款5万元。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9年12月,经重审,法院认为苏某转给小刚的款项不足以证实当时是借贷关系,且借条出具的经过存疑,事后未得到小雨的追认和认可,小刚主观上有制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动机和目的,最终认定借贷关系不能成立,驳回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苏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苏某向法院申请再审,而2021年6月又以“各种客观原因不愿意再就该案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为由,撤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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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

    丈夫因故意伪造债务而少分财产

    据了解,小雨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小刚表示双方感情尚好,仅因存在沟通不畅产生一定误解和纠纷,法院考虑双方的婚姻仍有挽救的可能,对小雨的诉讼请求不予准许。

    2018年8月,小雨再次起诉离婚。这一次,小刚同意离婚,法院支持了小雨的离婚诉求。同时,法院认定小刚存在故意伪造债务的企图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小雨、小刚按6:4的比例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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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再提诉讼,索赔损失获支持

    2020年7月,小雨向天河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维护权益所致财产损失。小雨认为,苏某与小刚母子二人为了在离婚纠纷中少分一部分财产给她,便虚构事实,这导致她不得不多次前往外省维护权益,产生大量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身心饱受折磨,小刚母子二人应该向她赔偿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27万余元。

    苏某和小刚则认为,二人从未串通虚构债务,法院因小刚的行为妨碍司法秩序而对他罚款,而小刚的行为与苏某无关,苏某并没有伪造证据;退一步讲,在两人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认为小刚有伪造债务的行为,故在小雨与小刚之间按照6:4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小刚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应再加重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小刚赔偿小雨3万元,驳回小雨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小雨和小刚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日前已生效。

    法官说法:

    前夫“拦截”送达材料行为构成侵权

    天河法院法官表示,小刚刻意隐瞒小雨正确的联系方式,私自签收小雨的诉讼材料,严重扰乱司法秩序,妨害民事诉讼,该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小雨在该案诉讼成本的增加和后续维权成本的增加。

    虽然小刚的该行为已被法院处罚5万元,并导致其在离婚案件中最终被认定存在企图伪造共同债务的行为,据此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约40万元,已经受到了公权力和私财产上的分别惩罚,但并未涵盖小雨全部合理损失的范畴,故小刚应当对小雨的诉讼活动成本支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婆婆的既有诉讼行为不构成侵权

    苏某此前确曾转账给小刚,在儿子儿媳面临婚姻危机之时,其选择以诉讼方式向法院主张款项,此举虽不利家庭和谐,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关于对发回重审后一审和二审的应诉,均是基于苏某合法诉权衍生出来的相应活动,虽确实会给小雨带来困扰,但尚在通过现有法律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权利的范畴内。

    此外,法院并未认定苏某有妨碍民事诉讼的共同行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苏某构成虚假诉讼,不应认定为侵权行为。

    关于侵权责任数额认定

    小雨的侵权损失应限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额外增加的原审后上诉二审的诉讼活动支出,律师费并不属于必然的诉讼支出,法院不予支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前后经历了多个诉讼环节,且该案与离婚案件的诉争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难以将侵权行为造成的额外支出予以单独剥离。故法院根据诉讼律师费用一般标准,结合小雨在客观上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并考虑对民事活动中诚信原则、绿色原则的遵循,最终酌定损失数额为3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徐鸿

    来源: 信息时报

    男方出轨了要赔偿女方吗?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

    男方出轨了要赔偿女方吗?

      男方出轨了离婚时不一定能赔偿女方,只有在男方出轨的行为构成了同居或者重婚的时候,才需要赔偿女方,并且可以在离婚时和离婚后的一年之内提起赔偿请求,男方也需要赔偿女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男方出轨了要收集什么证据?

      主要是需要收集下列证据:

      1、书证这主要是指信件、电子邮件、认错书和悔过书等等;

      2、物证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3、视听资料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4、证人证言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男方出轨了会不会坐牢?

      一般来说,出轨是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假如男方在婚内出轨,并构成了重婚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所谓的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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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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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起诉离婚流程为一方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然后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再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举证,最后法院进行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诉讼费用一般由起诉的一方交纳,在判决之后判决书会指明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二、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男方起诉离婚,被告女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宣判。否则就要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六个月后再行起诉,不然等到六个月后,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还需再等六个月。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

    离婚冷静期不适应诉讼离婚吗

    1、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目前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到民政府办离婚手续,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后不会立刻发离婚证,而是要双方回去冷静思考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如果双方不想离或者一方不想离,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过了一个月还是坚持离婚的,那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只要有法定的应当判离的情节,就可以直接被第一次判决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都是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两者相比,协议离婚更强调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诉讼离婚则更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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