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常识

经过法律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或者资料和证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婚姻常识 时间:2022-10-29 03:30:06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据材料等。其中,起诉状中需要包含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还应当包含起诉方的请求与理由,请求主要围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三大块。准备好这些资料之后,就可以到被起诉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是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

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

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