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小常识

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非舔狗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3-10 10:00:15

  一、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赔偿按置问题应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利用2种方法进行处理:

  (1)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赔偿形式和赔偿额度、按置用地总面积和按置地址、拆迁限期、拆迁衔接方法和衔接限期等事宜作出承诺。被动迁的房子早已租赁的,拆迁方应该与被拆迁人、房子承租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或是拆迁方、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告方可以申请办理房子拆

  2、对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确认须通过三道程序流程:制订——公示——审核。

  公示期内,被征收土地农户有权利发布不一样建议,并可以规定举办听证会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准许后,被征收土地农户对赔偿规范有争论的,由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融洽;协调不了的,由准许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定。假如准许征收土地机关单位是省、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那麼其做出的判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行政复议一次,对复议决策提出异议的,既可以申请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做出最后裁定,还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到行政诉讼法。

  3、赔偿按置协议书达到后,另一方不执行的应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达到后,彼此应主动执行。一方回绝执行的,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或依协议书向选中的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起诉期内,拆迁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法院先予执行。

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该怎么办

  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案件的解决方式有什么

  1、行政裁决

  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经本人申请办理,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裁定。

  2、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强制性

  (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行政部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动迁管理方法单位报请公安机关强拆。

  (2)司法部门强制性: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裁决书要求的拆迁期内未拆迁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成立申请办理法院强拆。执行强拆前,拆迁方理应就被拆除房屋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部门强制性只有选一种。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报请或申请办理强拆,务必十分谨慎。

  3、民事法律诉讼或民事案件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协议书的承诺的拆迁期限内回绝拆迁的,拆迁方可以依规向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依规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起诉期内,拆迁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法院先予执行。

  三、房屋拆迁赔偿步骤是什么样的

  1、整体规划监管机构在签发用地施工许可证,明确动迁范畴后,通告被动迁房子所在城市的区、县委县政府机关单位。

  2、区、县委县政府机关单位通告房子所在城市的公安部门操纵住户居民户口的迁到,终止申请办理住户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办理手续;房管所单位和房子经营管理企业终止申请办理房子的交易、互换、析产、切分、赠送、单独立户等办理手续;被动迁企业终止房屋建筑、构农作物的改造、改建和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所在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单位终止签发企业营业执照。以上通告以公示方式给予发布,中止申请办理的时限为12个月,必须增加的,应向动迁房子所处地域、县房地产管理局提交申请,经准许能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出6个月的,需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准许。

  3、房屋征收补偿单位拟订征收补偿计划方案,报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计划方案开展论述并进行发布,征询群众建议。征询建议限期不能低于30日。

  4、因老城区改造必须征收房屋,大部分被征缴人觉得征收补偿计划方案不符本规章要求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由被征缴人和群众意味着参与的听证会程序,并依据听证会程序状况改动计划方案。

  5、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动迁事宜的权利与义务,如赔偿方式、额度、应按置人口数量、应按置总面积、按置地址、层级、拆迁过渡形式、限期、合同违约责任等作明文规定。

  动迁限期自公示之曰起测算,不超过1年。掌握以上程序流程后,假如你们家在动迁中发觉存有违反规定程序流程,可向相关部门体现。

  以上便是法律知识我为您提供的有关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应该怎么办的有关解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是房子承租方在协议书的承诺的拆迁期限内回绝拆迁的。假如您有什么别的法律问题必须资询,可以在线留言法律知识服务平台的知名律师,为您供应高品质的法律援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