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地拆迁小常识

(补偿费行政复议青苗)村征地留提留款合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白晶晶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9-23 16:02:27

一、村征收土地留提留款违法吗

根据有关相关法律规定,经村委会的允许,对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开展提留是合理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可侵吞。

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派:

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归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的持有人全部。青苗补偿费应该是被征地农民经济损失的赔偿,所属原则就是谁栽种属于谁全部。如承包单位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分包、租赁等形式运转给第三人的,除被告方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具体资金投入有全部。

2、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应该是被征地农民缺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用承包权的赔偿,不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它务必财政性资金,用以安装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舍弃统一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先收到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用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3、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尽管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程序流程即应该具有村内一半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群众或是村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意味着参与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构进行分割。那如果被征收的归属于农户经营承包新土地或是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调节相对应土地资源给其承揽或是并对缺失承包经营权开展进行补偿即付款一定的土地征用补偿。

村征地留提留款合法吗

二、如何处理征地赔偿纠纷案件

法律法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裁决、行政裁决裁定、民事案件、征地赔偿融洽、裁定等形式,依据个案的差异特性理应运行不同类型的司法程序。

1、征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就是指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机构不服气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觉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明确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开展合理合法、适当性核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行政部门救济途径处理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裁决最大的特性是能够跳出来某一地区,如对某个省国土资源厅的举动不服气则可向国土资源厅申请复议,若是在筹办案子环节中担忧某地区存有地方保护,则要选择这种救济途径。

2、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就是指中国公民法人代表对行政行为不服气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展开案件审理并做出判决、判决的法律程序。即一般我们说的“民告官”,这也是处理行政争议的主要规章制度。

3、民事案件。

在征收土地纠纷中,大部分所进行的起诉归属于行政诉讼法,民事案件时不可多得的,可是并非所有的程序流程都需要走行政诉讼法,有时候也能走民事案件程序,如针对非法占地的举动,从民事诉讼角度出发大家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规定停止侵害、损失赔偿、恢复正常。对已经签署征地赔偿协议书,若该协议签订环节中存有威逼等方式,也从民事案件的视角提起诉讼撤消该协议书。总得来说办案件要勤于思考不能死盯紧行政诉讼法,假如民事案件对咱们非常有利得话,则就应当想方设法走民事案件程序。在征收土地纠纷案件中常会所发生的民事经济纠纷有:征地赔偿协议书纠纷案件;土地资源侵权纠纷;土地资源经营承包纠纷案件。

4、听证会制度。

征收土地纠纷案件听证会制度指的是在征收土地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订规章和行政规章时,主管机构机构听证会,理应遵照公布、公平公正、公平和便民利民原则,充足征求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建议,确保其阐述建议、举证和申诉的权力制度。它能够分为两种,一类是主管机构依职权组织听证会,一种是申请者申请办理才组织听证会。

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能集体利益的需求,按照法律的规定管理权限和流程能够征缴全民所有新土地与单位、本人的房子及其它房产。

征缴全民所有新土地,应当全额付款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赔偿费等费用,分配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花费,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状态,维护保养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

征缴企业、本人的房子及其它房产,应当提供房屋拆迁补偿,维护保养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征缴本人房屋的,还应该确保被征收人的住房条件。

单位或者个人不可受贿、侵吞、侵吞、截流、托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想必大家看过上边的详细介绍或多或少也要了解,乡村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款开展提留是合理的,并且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也不能擅自侵吞,若是有发觉违纪行为是能够举报的。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村征收土地留提留款违法吗的相关介绍,我希望你能为您带来协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