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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金融办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人民银行武山支行 县信用联社关于催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你隔壁家小林 贷款逾期 时间:2022-11-12 12:32:16




武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武山县人民法院 武山县公安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山县支行 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催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公告

为切实净化全县金融生态,规范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依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武山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活动,清收全县农村信用社到期、逾期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 武山县信用联社所有到期、逾期贷款(含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所有借款人及担保人,各类企业、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户及其他自然人等信贷客户。

二、清收步骤

(一)公告催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到期、逾期贷款的债务人应主动到武山县信用联社各营业网点或登陆甘肃农信手机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对借款负有担保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督促债务人积极偿还贷款本息,在债务人无能力全额清偿贷款本息时,应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避免被起诉后,在承担贷款本息的同时,再承担诉讼费用,甚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上门催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偿还的,武山县信用联社将组织全体员工,对逾期拖欠贷款本息客户进行逐户上门催收,发出催收通知,并在其所在村庄(街道、小区)张贴催收公告,如催收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在清收工作中不予以配合的客户,依法对其在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曝光。

(三)电话催收。武山县信用联社将对逾期债务人及其财产共有人、担保人及其财产共有人进行电话催收。

(四)行政催收。对催收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拖欠贷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武山县信用联社将上报武山县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公安等部门,采取单位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清偿债务。

(五)依法催收。未主动归还贷款本息或未协商还款事宜的,武山县信用联社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对骗贷、赖债户和逃废金融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进行立案查处。

三、违约后果恶意拖欠武山县信用联社借款的债务人(含借款人与担保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一)武山县信用联社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其名下财产,并依法提起诉讼,同时上报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电视台、报刊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曝光。

(二)对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的,直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账户,对其抵押物、名下车辆、房屋等财产进行强制查封拍卖,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俗称“老赖”黑名单系统),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债务人进行公开曝光,“老赖”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限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等。

(四)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由公安机关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示 请各位借款人(担保人)维护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提前筹措资金,尽快偿还不良贷款本息,避免给自己的声誉和经济带来损失,失信、赖账、骗贷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如有疑问,可以到武山县信用联社各营业网点现场或电话咨询0938-3420779。

特此公告。


武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武山县人民法院

武山县公安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山县支行

武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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