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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徐亮:不能让“律师函”成为高利贷非法催债的“帮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林书音 贷款逾期 时间:2022-11-11 15:50:20

在最近这几年里,我们相信很多使用过信用卡或P2P网贷平台的人都接到过不少的“律师函”,但是在这些“律师函”中有真也有假,甚至于还有的可以查询到律师事务存在,但是其中没有发律师函的执业律师,而这种乱象在最近这几年里几乎成为了“正常现象”。

其实,根据接到“律师函”的当事人我们也曾多次查询“律师函”上的律师事务或律师名称,可是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相关网站上查询不到,但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这些“律师函”中其实有很多都是真正的律师事务所发出来的,可是,这些“律师函”上所涉及到的金额只不过并非是当事人的借款本金以及法定利率,其中还涉及到了砍头息以及各种服务费,而这一来,这些所谓的“律师函”就变成了高利贷的“帮凶”。

其实,“律师函”在最近这几年中几乎失去了真正的意义,更可怕的是一些自称为金融律师的不正当言论,比如说,一些律师称信用卡是银行的,完全不受限于法定利率的限制,就算信用卡的利率再高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更比如说,P2P网贷公司经营范围内有金融信息服务,其中的“除金融业务外”完全可以忽略,他们是一家合规的P2P网贷公司如此的“荒唐言论”让很多的出借人或借款人相信了他们的话,把自己的血汗钱投进了这些P2P网贷公司。

但是,这些所谓的金融律师在我们用法律条款“调侃”其作为律师的公正和执业能力之后,我们也接到了不少的“律师函”,但是最可笑的是,这些所谓的“律师函”我们在当地的律师协会官网查询竟然查询不到,甚至于连相关的工商信息网站也查询不到,而让我们感觉到更奇怪的是,这些所谓的“律师函”查询不到不说,其“律师函”中竟然还有律师事务所的公章,我们曾因为“律师函”中的公章多次发文声讨这些“假律师”非法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但是最终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回应。

其实,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律师,随着相关部门的强有力的监管,这些所谓的金融律师为其出头的P2P网贷平台有不少都被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立案,还有的P2P网贷平台直接跑路失联,在这个时候,我们很想问问以前极力为这些P2P网贷平台出头的金融律师“打脸不”。

最关键的是,在最近这几年里,真真假假的“律师函”已经形成了律师行业巨大的危害,甚至于有些律师表示,律师的威信都“毁”在了这些“败类”的手上,以至于整个律师行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在我们看到的这些“律师函”中,我们也看到了不少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他们在行业内非常的知名,但是,其实明明知道他们发布的“律师函”中涉及到的金额已经违规违法了,但是他们仍旧为这些高利贷平台出头,其中最多的就是我国打击的“7.14”高炮网贷平台,这也变相了助长了这些犯罪集团的犯罪形式。

更可怕的是,一些所谓的律师事务所为了赚取更多的“昧良心”钱,不惜触犯法律也要为这些高利贷平台催收欠款,甚至于在催收的过程中不惜“知法犯法”恶意骚扰当事人和与债务无关人员,我们一直都在问,是谁给了这些“律师”的权利,可以肆意的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

就在前段时间,一位受害者联系我们,她欠的网贷早都还清了,但是最近却一直被武汉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恶意骚扰,甚至于还骚扰了我的亲属好友,一开始我们还不相信,但是,这位受害者向我们提供了骚扰她的电话发现,对方确实是律师事务所,但是这个电话经过查询也属于私人安装或互联网电话,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也就是因为这些所谓的互联网电话存在,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秩序和为诈骗集团以及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工具”。

我们一直都在想,这些律师在为高利贷平台催收高利贷的时候难道不知道他们的违法行为吗?但是,很快我们知道了,就算他们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他们作为律师目的是赚钱,但是这些所谓的网贷平台给他们的钱会更多,所以,他们迷失了心智,更丧失了作为律师最基本的职业底线。

我们希望律师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律师职业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涉及到违规的律师进行惩罚,这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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