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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论文取消学籍,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返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兵 贷款逾期 时间:2022-11-10 23:12:59

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1月6日,记者从复旦大学获悉,该校研究生院近日发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退学决定公示(第二批)》(下称《公示》),决定对该校3名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2019年10月,复旦大学曾清退12名研究生,其中9名为留学生。

《公示》显示,被清退的三名研究生分别来自广播电视学专业、政治学理论专业和全科医学专业,其中有一名为留学生。被清退理由分别是“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逾期不注册”和“保留学籍期限届满逾期未复学”。

《公告》称,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2019年12月2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上述情况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复旦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学生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并提供处理决定书的副本。

近一年来,全国高校的“清退潮”引发关注。2019年2月,教育部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印发通知,要求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2019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同时,严肃处理各类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中的不端行为,严格毕业要求,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

2019年6月4日,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公告,对两位博士生因违反《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拟予以其退学处理。通告称,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研究活动的,或逾期两周未注册的,拟予以其退学处理。

2019年11月28日,延边大学发布“研究生退学决定公告”,宣布对136名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其中,博士14名,硕士122名。被退学学生系“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结业的情况”。 在学校公布的清退名单中,记者注意到,有一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博士生,2005年入学,入学近15年仍没毕业。

2019年11月29日,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亦发布公告,宣布根据《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本科)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和《武汉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退学与取消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注册手续,未经请假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92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新京报记者 樊朔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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