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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刑事律师,曹说法·该深刻反省我们的法治教育了!12岁女孩玉米地被10人殴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6 01:05:10

山东聊城,一个诞生了孔繁森的地方。一名12岁的小女孩,在玉米地里遭到10人殴打。这些打人者拳打脚踢,还有人用拖鞋扇小女孩的脸,场面十分令人气愤。甚至还有人对此拍摄视频,上传到网上。


我看了这个视频,视频中那些欢呼声,令人简直感到不仅仅心寒,而且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那不是一个个未成年的嚎叫,而是一头头饿狼的嚎叫。视频传播之后,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媒体纷纷报道这个事情。


对此,临清市公安局发布通报,根据通报:事件发生在9月11号下午17时30分许,16岁的张某某等10人,因为琐事对12岁的穆某某进行殴打,并拍摄视频传播的网上。目前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两名14岁的打人者刘某、冯某被治安处罚。警方对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这个事情,它再次让我想起了安徽灵璧校园霸凌事件;河南三门峡未成年人打死未成年人事件;甘肃永昌未成年人打死成年人事件;以及发生在河南济源的几个初中生,面对老太太的下跪,无动于衷,看手机、抽烟,吊儿郎当的一副流氓嘴脸。这些啊,他们都是未成年人。



我们经常说,法制教育应该从小抓起。而看到这一次的12岁的小女孩,在玉米地里被10个人轮番殴打。殴打之后,竟然猖狂到录下视频传播的网上。这些未成年人行为的残暴程度,可想而知。他们不仅在思想上毫无法律的敬畏,而且突破了人性最基本的底线。


这样的新闻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那它就不再是孤立的事件。而说明我们在青少年的教育上,出现了严重的法治的缺失。这么多年了,我们的普法教育究竟做得怎么样?在校园中,虽然我们设立了法制副校长这个岗位,但是这些法治副校长都在做什么呢?是不是形式严重的大于内容呢?我们的思想品德课,究竟又在向孩子们讲什么呢?我们的法制教育课,究竟落实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了呢?所以这些问题,都需要引发我们的思考。


事实上,从我做的大量的节目中,以及这些节目的评论反馈中,我深深地感觉到,我们的法治常识普及之路,还非常非常的遥远。不要说这些打人的未成年人,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连很多成年人,在网络上发表评论的时候,也是严重的缺乏法治的常识。


这种法治常识的缺失,它就形成了一种社会氛围。这种氛围就是可以无法无天、不讲天理、不讲人情、不讲国防,完全地为所欲为。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言论,丝毫不负责任。对于一些基本的法治的常识,进行公然的侮辱。比如说,犯罪嫌疑人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每一个刑事犯罪的被告人,都有权聘请律师。这些最基本的法治常识,很多的网民不仅仅视而不见,而且是在很多的个案上实施着践踏的行为。



我们今天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我们之所以有了安全感、有了幸福感,正是依赖于法治的环境。为什么唐山“6·10”打人事件,引发全民愤怒?那就是因为大家没有安全感。可是即便在这种事情上,很多人还在犯着一个法治常识的错误,那就是就算是打人者陈某志,和他那一帮小弟们,每个人也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假如说,我们对于这些法治的常识,都能够理解,都能够学习。那么成年人传递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学校中又能够接受很好的法治教育的话,那么相类似的12岁小女孩在玉米地里被10人轮番殴打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就可以减少了呢?


另外,我们同样需要思考的是,在学校强调成绩的同时,我们为什么不能够强调法治教育的成绩呢?在我们的各种内容进课堂的同时,包括什么中医进课堂等等,我们为什么不能够让法治进课堂呢?


如果说,我们不能够让全民树立起法治的意识,不能够用法制来规范和引导自己行为的话,今天是12岁的小女孩在玉米地里被10人围殴。那么明天可能是更低龄的孩子,在更加危险的地方受到霸凌。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那么我们的整个的社会安全感又在哪里?我们孩子成长的安全的环境又在哪里?



所以说,不仅仅学校需要深刻反省,我们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而且我们的全社会都应该反省,我们的法治教育了。什么时候让法治深入人心,每个人都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地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否则不管你腰包里有多少钱,你将都会惴惴不安。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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