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溧水刑事律师,女子推同伴下水双双溺亡,是故意杀人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13:06:11

女子系鞋带被同伴推入水库

10月24日,南京溧水,据网传视频显示,两名女子在水库边玩耍,一名女子趁同伴系鞋带时,将其推入水中,自己也一起落水,两女子均溺亡。

民警表示,22日就已立案侦查,推人女子之前曾服用过抑郁症药物。案件的具体情况,警方会发布相关警情通报。


律师解读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10月25日,律师表示,此行为或涉嫌故意杀人罪。

据北京观妙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强表示,一名女子趁同伴系鞋带时,将其推入水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之前推人者服用过抑郁症药物,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来确认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推人者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

超所

故意杀人罪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