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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律师刑事,关于检举揭发要振强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怎么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7:34:06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关于检举揭发要振强等人违法

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经群众举报、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要振强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现已抓获要振强、李欣昊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宇航正在监狱服刑,现对要振强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公开征集线索。

该团伙在包头市市区及周边旗县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讨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实施犯罪,达到其非法获利的目的。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震慑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团伙各类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特此通告:

一、该团伙相关涉案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宽大处理。

二、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或知情人知晓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如实陈述相关线索及被侵害情况,以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

三、与涉案人员有债务、债权或抵押财产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对于包庇、袒护、窝藏涉案人员或为其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销毁、隐匿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举报方式:

1、来访: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山看守所313房间)

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收,邮编:014030

3、举报电话:0472-3993779

联系人:杨警官16647223830

王警官13904722660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

2021年9月9日

素材来源:青山公安分局

新闻采编:新闻宣传科

编 辑:王文山

校 对:王 洋

审 核:杜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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