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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刑事律师,南宁市扫黑办主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7:10:04


7月16日,因疫情防控需要,由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以远程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被告席设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远程提讯室,法官、公诉人、律师在江南区人民法院远程庭审室通过网络视频参与审判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

2009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陈某利用其分别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政委、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横县公安局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513.19万元(人民币,下同),为下属人员及社会商人谋取利益。2010年至2016年,陈某在担任广西横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非法收受沈某(另案处理)送予的现金,包庇、纵容沈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以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审核:滕居纯

文字:吴倩冰

编辑:宁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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