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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刑事律师,喜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郭美玉同志被评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4 13:27:06

(2022-99)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先进事迹的通知》,发布“双百政法英模”名单。经各地各政法单位推荐,中央政法委评选闫相华等200名同志为“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检察系统35名。其中,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郭美玉同志被评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

郭美玉同志先进事迹

郭美玉,女,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用真心爱心传递司法温度,锲而不舍推进提升未检工作质效,潜心提炼出“521”未检工作法,锻造了忠诚担当、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从检品格。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百名先进典型”“宁夏回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宁夏青年检察人才”“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区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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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幼女惨遭猥亵,郭美玉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迅速行动、提前介入。然而初侦后,因公安机关在办案理念上的分歧,以情节轻微为由未及时对该案刑事立案,仅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郭美玉当机立断,邀请法学专家,废寝忘食寻找法律依据和类似判例,慎重分析研判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对猥亵儿童行为规定的区别,综合分析后认为该案构成刑事犯罪并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最终,嫌疑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治。

通过此案,郭美玉充分认识到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提前介入的重要性。随后,她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起草印发相关工作办法,策划建成全区首个在医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2021年,中卫地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30%。她还进一步深度调研,敏锐发现中卫地区部分酒店未依法执行实名登记规定,存在监管漏洞,成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郭美玉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成立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以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求旅馆、酒店、民宿全面强化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管理和入住登记管理,既实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治理,又为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未检检察官,既有似水的柔情,也有如山的坚毅。平凡的岗位上,郭美玉不断更新、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充分把握检察工作办案规律,办理各类涉未案件505件699人。其中,从严从快处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8件121人,救助103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委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210余人次,帮助170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攻坚探索 创新推进未检工作

郭美玉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检察价值追求,持之以恒,抓实落细。聚焦如何有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思考破解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未成年联合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难题,大胆实践,将社工、企业、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引入帮教保护工作中,创新建立起“检察+社区+企业+社工”四位一体观护帮教模式。研究起草相关协议及实施方案30余份,协同建立中卫地区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体系,筹备建成全区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首个检律协作未成年保护联络点等,延伸未检职能,充分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犯罪分子面前,她是秉公司法的铁娘子;在失足孩子眼里,她是可信可亲的“郭妈妈”。人文处事、人性办案,宽严相济、惩治结合,她用女性特有的温柔与细腻,办出了诸多被老百姓啧口称赞的精品案件,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员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忠心。

对标“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工匠精神”办案,聚焦检察信息化,提出并主导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化平台,探索构建“中心+平台”智慧未检工作模式,被政法机关肯定并在全区推广。归纳出以“爱”字出发、“情”字为重、“教”字着眼、“帮”字入手、“育”字为标,坚持惩治与保护的两面,以司法为民的初心促进源头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5字2面1初心”未检工作法,成为全区未检工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郭美玉牵头开展的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实践项目。

笃行前行 抓实落细犯罪预防

“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们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荫。”护航法治的路上,“一个孩子都不能少”,是郭美玉的检察初心,更是她的检察使命。郭美玉主导建成中卫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延伸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将预防校园霸凌欺凌等作为法治宣传重点。2016年12月,在全区率先启动“法治进校园”3年全覆盖活动。作为法治副校长,持续多年组织干警深入校园、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法治宣讲200余场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策划拍摄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那年十三》。推出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电台节目“春雨FM”,策划举办两届“春雨杯”法治征文、手抄报、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结合传统节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在广场、社区、集市等人流密集处挂横幅、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7万多名学生、家长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

诚至柔,方可无所不化;心更宽,才能无私在胸。郭美玉的字典里,没有个人英雄梦,更多的是集体功勋榜。她带领未成年人检察人员齐心协力,创造了中卫市未检工作的一个个殊荣: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等工作经验先后6次在全国、全区未检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全区未检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2次在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所在单位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突出单位”“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并被记集体二等功2次。

一腔赤诚守初心,一往无前担使命。新长征路上,郭美玉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孩子们的芳华,全心竭力用忠诚和大爱烛照新时期检察人员“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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