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干货:龙陵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方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乌龟太郎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8 08:53:12

云南龙陵: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

作者:刘呈军 陆德耀 新闻

正义网昆明9月27日电(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陆德耀)近日,云南省龙陵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纷纷发言。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邀请了县司法局、若在、坤业等律师事务所及金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代表参与,县院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一同座谈。重点对保障律师会见、通信、阅卷、调查取证、人身、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等权利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由分管副检察长钟天赐主持。他首先就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作说明,介绍了监察体制和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各项检察职能职责的变化,通报了近3年来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检察三部主任王格就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情况向参会人员专项回顾。

“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监察委后,可以告知我们吗?”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案件质量,退侦、起诉等各个阶段都会提前通知代理律师,并及时交换意见,让其各项执业权利真正落实落地。”

检察一部主任饶娟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组织讨论。

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钟天赐表示,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结合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办案部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并立行立改;充分运用好监督权,对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与纪委监委、司法、公安、法院等纪检部门加强沟通,形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合力。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出的建议及时梳理,提交检委会讨论,及时形成可行性措施,结合平时工作贯彻落实。

“开门纳谏,利用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形式,集思广益,既加强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又确保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参会律师们说,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严格履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