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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静海有名刑事再审律师,死缓27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葬爱家族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8 06:14:06

4月27日,对于绵竹的陈元成、王众一老夫妇来说,是个让人激动但又有些心痛的日子,他们因为“杀人”而入狱23年的儿子陈满案迎来转机,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

老人们收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太多的激动,只有一声轻叹和几点泪花,“终于看到希望了”。

故事还得从23年前的12月25日说起,一桩命案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杀人纵火案,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作宽遇害。案发后,四川绵竹人陈满被锁定为凶手。

“爸爸妈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儿子陈满的呼喊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揪心不已。

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满死缓。之后,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1999年,经过长达6年多的司法程序,陈满二审被判死缓。

但,陈元成夫妇的“儿子无罪”申诉路却没有停下来,这一走就是23年。

“我们相信儿子是被冤枉的。”正是这个信念,让夫妇坚持了下来……

老人的坚持和信念,也引来了法律界的高度关注和媒体的支持,有国内知名刑诉律师团队发起的“洗冤工程行动”将陈满案列为第一案,一名律师甚至将陈满案比喻为“活着的聂树斌案”。

有意思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4月27日在发出陈满案再审决定后,4月28日持续滚动播报了山东省高院召开的聂树斌案复查工作听证会。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严献文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一事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事件的后续高度关注,“一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执行”,并表示,案卷卷宗已被调走。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华西都市报记者唐金龙

图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发:

尸体口袋有陈满的工作证,

从“死者”变成“杀人凶手”

“要是他当年不去海南就好了,就没有这回事了。”说起小儿子陈满,年过8旬的绵竹陈元成、王众一夫妇还是很激动。

他们认为,如果当年儿子老老实实地待在当地的事业单位呆着,儿子就不会“冤屈坐牢”。

到底是怎样的悲剧改变了遥远的四川绵竹陈元成一家的命运呢?

事情还得从1992年的12月25日说起。当天晚上8点30分左右,海南省海口市警方接到报警,振东区(现已并入美兰区)上坡下村109号发生火灾,消防队员灭火时发现一具尸体。警方赶到现场,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由于煤气罐被点燃,死者遗体严重烧焦。

“最开始以为死者是陈满,警方在尸体的口袋里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和陈满一起从四川来闯海南的老乡王洋(化名)被海口警方找去,当得知陈满“出事儿”后,他立即给陈满的父母捎信。

远在四川绵竹老家的陈元成夫妇在收到儿子被人杀死的消息后,感觉天塌了,他们一边埋怨着儿子不听话,放着好好的工作不要去闯海南,最后命都没了,一方面也准备买火车票去海南料理儿子的后事。

“死的不是陈满,是物业管理员钟作宽。”过了两天,王洋被警方再次找到,让他去辨认尸体,结果他发现死者不是陈满。

据了解,钟作宽是当时四川省广元市轻化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留守海口经管109号房屋,陈满曾是这里的租客。

王洋有赶紧把消息传回绵竹给陈元成夫妇。在得知儿子“死而复活”的时候,母亲王众一有大哭了一场。

然而,戏剧化的变化又发生了。

当王洋再次在公安局看到陈满的时候,陈满却从“死者”变成了“杀人放火的凶手”已经被警方抓了。

陈元成夫妇的人生噩梦,由此开始。

申诉:

坚信儿子没有杀人,

绵竹夫妇坚持申诉23年

“爸爸妈妈,我没杀人,我是被冤枉的!”一审开庭当天,陈满的呼喊让陈元成、王众一夫妇痛心不已。

“我相信他,相信我们的儿子是无辜的,是被冤枉的。”王众一说,她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然而,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1992年1月,被告人陈满搬到上坡下村109号钟作宽所在公司的住房租住。期间,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作宽发生矛盾,钟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于同年12月17日要陈满搬出上坡下村109号房。陈满怀恨在心,遂起杀害钟作宽的歹念。同年12月25日晚七时许,陈满发现上坡下村地面停电并得知钟作宽要返回四川老家,便从宁屯大厦串至上坡下村109号,见钟作宽正在客厅喝酒,便与其聊天,随即陈满进到房间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趁钟不备,朝钟的头部、颈部、躯干部等处连砍数刀,致钟当即死亡。接着,陈满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搬到钟的卧室的门口,用打火机点着火焚尸灭迹。大火烧了钟作宽住室、床及办公桌等家具,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才将大火扑灭。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满死缓。

收到儿子判决书后,老人们感觉就是晴天霹雳。

眼泪哭干了,老人决定申诉,为儿子做无罪申诉。

记者了解到,一二审前后,夫妻两人从四川到海南,再从四川到北京……四处奔波,早已花光积蓄负债累累,但他们没有放弃。

2001年11月,他们得到的是海南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书。

虽然再审申请被驳回,夫妇两人依旧坚持每个月向有关部门寄出申诉材料。

时间流逝得太快,陈元成夫妇从中年变成老年,如今已走向暮年。

“我们都八十余岁了,疾病缠身。恳请司法机关尽快为我儿陈满还原真相,让我们在九泉之下瞑目!”陈元成夫妇依旧坚持着。

律师行动:

疑点重重的陈满案迎来曙光

2013年开始,陈满案得到了国内多名律师的关注,他们认为此案疑点重重,是“典型的冤案”。当年11月20日,律师伍雷(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等人在成都倡议发起“‘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陈满案被列为第一个关注的案件。

2014年初,陈满目前的申诉人易延友和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专程去美兰监狱会见了他。“和他聊了之后,我更加确信,这是一起冤案。”

2014年2月22日,易延友和王万琼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陈满案再审申诉书”,他们认为:陈满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典型的冤案。

申诉书中说: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宣告陈满无罪。即使不排除陈满作案的可能性,认定陈满犯罪的证据也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而且本案被告人陈满虽有供述,但其供述系在刑讯逼供下作出,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王万琼说,综合这些理由,他们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抗诉,启动再审。

在洗冤网上易延友写的《陈满案伸冤记》中说,“3月份,最高检通知我申诉状已经收到,并且指派专人办理。5月份,最高检通知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向海南省高院调卷。7月份,最高检通知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决定立案复查。”

然而,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除了他们依旧四处的奔走呼吁外,就只剩焦急的等待,直到2015年2月15日。

易延友教授说,“大约11点,最高检的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陈满案最高检已经决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我简直兴奋得要跳起来。”

陈满案的曙光终于到来。

A:作案时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载明,陈满的犯罪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尸检报告、火灾事故鉴定、证人证言及现场照片、遗留在现场的物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陈满亦有供认在案,足资认定。”

而在易延友和王万琼的申诉书中,他们则说“判决书援引的证人证言,陈满在案发当天晚上六点以后就一直在宁屯大厦(就是陈满工作的地方,距离案发地点约10分钟路程)与工友们一起吃饭,看电视,还给几个打麻将的朋友端茶倒水,一直到晚上八点以后才出去打了一个呼机。其中,同为静海公司业务员的证人杨锡春、刘德生、章惠胜的证言均证明,陈满于案发当晚六点多吃完晚饭后加班到9点多;证人7点40玩麻将时陈满还在,坐在旁边看,还给证人泡茶,约到8点多时,陈满也还在(卷190页)。陈满的装修工陈华达、罗俊毅的证言也证实,陈满于案发当天上午、下午都在宁屯大厦,到晚上六点多钟时陈满还在装修工地吃饭,还招呼证人吃饭,证人吃完饭后大约七点二十多,陈满也仍然在装修地点继续加班(卷200页)。”

申诉书载明:以上证据均为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所收集,其

而陈满案一审审判长涂国华在此前就陈满案作案时间接受媒体时说,案发当晚陈满在装修工地宁屯大厦的时间空档并不止10多分钟,“最少在半小时到四十分钟的样子。”涂国华说,他当时做过实验,从工地到案发现场的时间、作案的时间,他都计算过,正好“卡在那里”。

涂国华还说,证人证言如果能把陈满在宁屯大厦的时间精确到分钟,本身就有问题,“证人不可能随时在看表,证明他(陈满)在大厦的时间也只是个相对的概念。”

B:物证遗失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人陈满因欠钟作宽的钱久不归还与钟发生矛盾,被钟以告发其违法行为相威胁而怀恨在心,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七时许,在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持刀将钟作宽杀死,把尸体移到钟的卧室内靠床前的地下,将厨房的煤气罐搬到钟的卧室内靠门处点燃煤气放火焚尸的犯罪事实清楚,有何康庆、陈广生、何书全、杨锡春、罗俊毅、刘德生、曾五平、王勇、姚伟、刘运琦、邱培钰、朱勇等三十余名证人的证言;公安机关《火灾原因认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物证照片》、《尸体检验报告书》、《物证检验报告书》、《刑事科学(病理)技术鉴定书》、被告人陈满的供述及其所画的《犯罪现场示意图》、公安机关《笔迹检验鉴定书》等证据证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而王万琼则在申述中说,“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陈满实施了杀人放火行为”,虽然本案控方也出示了一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火灾原因认定书等鉴定证据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但这些证据与本案核心事实也就是陈满实施了杀人放火行为的关联性存在重大瑕疵,它们虽然能够证明被害人钟作宽被杀害的事实,却根本不能证明钟作宽是被陈满所杀害。本案本来也可以有证明杀害钟作宽的凶手究竟是谁的证据,那就是遗留在案发现场的带血衬衫、现场遗留的各种刀具等。遗憾的是,这些证据所依赖的实物均已遗失。“如将被告人供述予以排除,则本案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陈满实施了杀人行为。”

对于律师们质疑物证缺失的问题,涂国华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物证方面确实有些许“瑕疵”,所以才判处陈满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抗诉:

20年前,海口检察院“认为判轻了”

“本院认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显然过轻,适用缓期执行不当,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94年11月13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提出的理由是被告人陈满蓄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陈满因拖欠被害人的债务,当钟追债陈不还时,钟便说要告发其私刻公章办假执照的违法行为,陈满便由此而产生杀死钟作宽的故意,经精心谋划后潜入被害人住所,趁其不备持菜刀对其颈部连割二刀,接着又向其颈部、面部、双手连砍几刀,钟倒地后,还用菜刀向钟头部、躯干连砍数刀,活活将被害人当场杀死。被告人陈满为了掩盖其罪行,逃避法律追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纵火焚尸灭迹,险些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以上事实充分表明被告人陈满不仅犯罪行为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而且主观恶性很深,被告人陈满的犯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依法必须对其予以严惩。

并指出陈满“肆意翻供,认罪态度不好,依法亦应从重处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满罪恶深重,法不容留。不杀,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在终审裁定作出后,陈元成夫妇没有放弃申诉,依旧通过各种渠道为儿子“伸冤”。

当年那个25岁离家闯海南的儿子,从30岁开始,最好的人生年华就在监狱里度过了。

陈元成夫妇反复给海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但还是没有结果。

20年后最高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在王万琼律师发给华西都市报记者的这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致最高人民法院的抗诉书载明,“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中说,“原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陈满的父母陈元成、王众一提出申诉。2001年11月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驳回申诉。2013年4月9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申诉人陈满不服,以没有作案时间、原审裁判认定其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罪供述系在逼供下作出的、其没有实施犯罪为由,向本院提起申述。”

“最高检的抗诉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治事件。不仅陈满案胜利在望,陈满个人冤案有望昭雪,而且也让众多的喊冤者看到了希望,因此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推进。多年来,最高检只有在不满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或者罪轻判决的场合,才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今天,最高检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改判被告人无罪的抗诉,在我印象中尚属首次,可以说史无前例。”就此抗诉事件,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说。

而去年该案一审审判长涂国华在接受《海南特区报》采访时表示,虽然时间已经很久了,但他肯定这个案子没有问题,“我对这个案子太有信心了,绝对是他(陈满)干的。”

转机:

抗诉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

27日晚9点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最高法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本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终于看到希望了。”4月29日,获得消息的陈满母亲却没有太多的激动和兴奋,只有一声轻叹和几点泪花,因为这一天来的太迟了,他们也等得快要等不下去了。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最高法已于2月28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月27日,最高法向最高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齐本案卷宗。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琼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认定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指令浙江高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王万琼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她们已经拿到了。

但王万琼也表示,虽然最高法决定再审,“但什么时候开庭还不确定。”

另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则是此案再审时是否对外公开开庭。

“我们家一定有人去的。”陈满的大哥陈忆告诉记者,父母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全家期盼着能够尽快重审,父母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去浙江听审,“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家里一定有人去的。”。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严献文就“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相关法律,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审理”一事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海南省高院对此高度重视,对事件的后续高度关注,“一切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执行”,并表示,案卷卷宗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调走。

就涂国华接受媒体采访所说的内容,严献文表示,涂国华多年前就已离开法院系统,他的说法不代表官方说法。

华西都市报记者唐金龙 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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