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阅读]秘闻消息:绥化刑事犯罪律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双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金刚芭比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7 16:17:06


3月17日上午,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等一行5人到绥化市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海荣,律师高吉婷、刘洋等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市律师协会办公区域,详细了解了律师协会的实体运转、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王海荣向调研组介绍了具有数字化全程记录和远程传输功能调解室以及帮助职工群体维权的“五师一室”志愿者工作点的具体情况。



座谈会上,郭华对全市律师长期以来给予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表示感谢,就进一步加强对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切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推动绥化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征求律师协会意见。双方围绕成立绥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探讨。



王海荣及与会律师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对统一裁判尺度、深化多元调解、优化在线诉服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结合全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现状及破产案件情况,详细分析了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必要性,介绍了南方先进地区及省内其他市地此项工作的情况,提出了协会机构设置、相关配套文件拟定等设想。

徐立新表示,法官和律师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两支不可替代的力量,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应当彼此尊重、平等对待、互相支持、相互监督。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也是法院与律师协会相互支持的重要表现,是利于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和律师行业长远发展的有力举措。


郭华指出,律师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法院将认真分析梳理,抓紧调研落实。


郭华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绥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对培育本地破产管理人队伍,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监督和保障,提升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质效意义重大,希望市律师协会能够切实担起责任、竭尽全力,将全市乃至周边市地的资源整合起来,推动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顺利落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