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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河南省评价好的刑事官司律师网站,检察业务专家库建设情况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村上龙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5 09:39:37

日前,通过严格评审,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33名同志被评定为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为深入展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在办理司法疑难复杂案件、带动队伍素质提高和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河南检察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河南检察官微特别推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展,带您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人物介绍

陈光

省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副主任 四级高级检察官

人物特点:

热爱、情怀、坚守


获评感言: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法律并不冰冷,而是有温度的。我将带着对法律和对控申检察工作最虔诚的信仰,用法用心用情,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定分止争中,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叮零零……”每天一上班,陈光的电话铃声就会响个不停。其中,不少是申诉人打来的电话。看着面前有些少年气的他,笔者很难想象这是一名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近16年,并被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省刑事申诉业务标兵的资深检察官。可以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最“接地气”的桥梁和纽带,而陈光,带着对法律和对群众工作最虔诚的信仰,在10余年的时光中,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定分止争中,用法用心用情,让来访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人员,整日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诉求和错综复杂的纠纷,神经每一刻都紧绷着,不敢松懈。而陈光,自2007年进入省检察院工作至今,在控告申诉检察岗位,一干就是近16年。


是什么力量让他坚守?在陈光的讲述中,笔者深切地感受到他对这项工作的热爱。从部队转业之后,陈光心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群众的真挚感情,坚定地选择到检察机关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很有挑战性,既是司法办案,更是司法服务。通过我们的工作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解开心结,恢复正常工作生活,是我们最大的成就感和工作的意义所在。”据悉,10余年来,陈光在控申工作岗位上共接待群众来访1400余次,处理群众来信470余件。凭着耐心细致、客观公正的待人态度,赢得了来访群众的信任,多次被要求“点名接访”。


人无难事不信访。群众通过信访反映问题,大多是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或问题。陈光明白,比起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案结事了才是群众最大的期盼。说到这里,他讲到了一件当事人长期申诉的案件。在王某与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公司将王某所租房屋内的物品搬空并造成损害,双方就赔偿范围发生争议。案涉房屋系王某的父辈从该公司承租,约30平方米,1990年王某去了外省居住,近20年没有回来过。该公司认可其将该房内物品搬空的事实,但对王某提交的财产清单不予认可,对案涉房屋的物品名称及数量也没有登记,搬空房屋时无第三方在场,也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该公司搬走的物品范围。2020年12月,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酌定判处该公司赔偿王某5万元。王某不服,长期申诉,该案先后经历7次法院审理,经市级检察院审查后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王某遂向省检察院申请复查。


案件并不复杂,但是对于检察官而言,办理的却是申诉人的人生,30平方米的房间和里面的物品,寄托着王某的乡愁,也承载着他对父辈的思念。为了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陈光多次与当事人联系,调查核实相关细节,并从举证责任分配、证据证明力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多方面向王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王某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再进行申诉。


在开展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中重塑正义、输送温暖

除了刑事申诉、民事复查初核,陈光的主要工作内容还包括开展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是国家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而陈光在10余年间,见证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发展,也作为直接参与者,办理了省院国家赔偿办公室成立以来的第一批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


司法救助案件背后,往往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在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案件中,很多命案的被害人正值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的顶梁柱倒了,这个家也就塌了。我们实地走访被害人家庭,深切感受到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以及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陈光给笔者讲起他办理的一起案件。吴某兄妹系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子女,在原刑事案件中,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张某却无民事赔偿能力。陈光受理此案后,经认真走访和调查核实,吴某一家系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主要经济


“第一次见到小吴兄妹,我看到身形单薄的他牵着妹妹,两个孩子孤苦无依的身影。”陈光对此记忆深刻。调查核实后,省检察院决定,分别给予吴某兄妹救助金27000元和45000元,并与当地市检察院和县检察院联动,共同对他们开展心理疏导、日常帮扶等工作,定期掌握其生活、学习情况。同时,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对接,将被救助人列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联合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穷尽办法,持续开展多元化救助和跟踪帮扶。该案因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多方参与、多元化综合救助格局,被最高检评为“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近三年来,陈光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刑事申诉案件近百件。办理的吴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优秀案件”。指导办理的张某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通过总结进一步规范司法、提升质效

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命题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才能最终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相统一,实现真正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如何进一步规范司法,提升工作质效,这也是陈光一直思考的课题。


陈光深谙勤学善思的重要性,他立足控告申诉检察岗位,将所学、所见、所思和所用相结合,指导一线业务实践,创新发展本职检察业务。近年来,在领导带领下,陈光先后起草制定《河南省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规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刑事赔偿案件质证工作办法》《河南省检察机关“疑罪从挂”刑事赔偿案件办理规程》《河南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量标准》《河南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20余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检察机关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办案工作,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先后4次在全国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典型发言,他个人也被最高检选派为教员为其他单位开展业务授课。同时,他还积极推行刑事赔偿案件反向审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冤错案件发生,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撰写的张某申请国家赔偿案分析报告获“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精品个案分析报告”。


陈光善于把平时对检察控申工作的思考积累起来,再结合自己的接访办案经验,形成了一篇篇检察实务或理论探索的调研文章。近三年来,陈光先后参与30余项调研报告及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起草撰写工作。撰写的《“疑罪从挂”刑事赔偿案件分析》《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分析》《捕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案件分析》进入最高检领导决策视野,《冤错案件之预防》被河南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实证研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调研课题,以第一作者编写、中国检察出版社发行《案解民法典—总则篇》,受到最高检表扬。

时间是最好的答案,群众满意是最好的褒奖。近16年的点点滴滴,陈光把汗水、心血和青春洒进一桩桩案件、一项项工作中,换来一件件纠纷的化解、一次次当事人的握手言和、一项项创新工作的推进……未来的每一天,他依然会为了满足群众的法治诉求,不断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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