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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刑事案件开庭前请律师能见到人吗,刑辩律师会见当事人要提问什么问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东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5 08:47:36


笔者在之前也谈到了很多会见的技巧问题,今天特别谈谈会见中的庭审指导的问题,从庭审指导的一个小点出发谈谈感受。

一般而言,律师会见嫌疑人的程序如下:

1、会见人、被会见人、记录人、时间、涉嫌罪名的填写;

2、自我介绍(着重介绍案件委托过程,不要过于正式和生硬,很多商事律师身上特有的商务气息并不适合会见场合);

如何称呼当事人也有技巧的,以后会单独谈谈。

3、正题阶段(按照会见提纲进行,主要是核实案件程序和实体要素),这些问题之前的文章中有谈到,不赘述。

开庭前的会见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A、庭审流程的讲解。对于初犯而言,律师庭审之前讲解庭审流程能够消除当事人未知恐惧心理,有助于当事人庭审的正常发挥。律师也应该知道当事人在庭审中如何表达,以防措手不及。

B、指导庭审行为。提醒当事人一定要保持克制,不要冲动,避免给审判长留下不好的印象。

C、辩护方案的最终确定。

4、结束会见。

在这么多流程中,笔者单独说说指导庭审的问题。

第一、辩护方案需要确定。

很多当事人也许开庭前并不知道自己如何表达,这就需要律师给他说清楚庭审的流程,每个环节需要说的内容是不同的,不能牛头不对马嘴。严重影响庭审进程。

同时,到底是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呢?这个问题必须在庭审前沟通清楚,如果不沟通这个问题,开庭自然是自说自话。

第二、认罪的案件要讲清楚悔罪表现的重要性。

既然已经认罪认罚了,就不要在法庭上出现不认罪认罚或者态度傲慢,无视司法权威的行为,悔罪表现也是一个考核点,法官就好像一个考官,打多少分需要综合判断,如果发现你虽然认罪认罚了,但是态度还是不端正,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仍然可能不给予从轻处罚的机会,甚至有可能从重处罚。

笔者曾经遇到态度不好本来应该从轻而丧失机会的例子。

第三、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配合和分工

律师把开庭流程给当事人说清楚后,就需要针对各个环节合理安排。比如发问阶段律师可能会问什么问题,律师需要提前给当事人说,让其早做准备,又比如如何质证。总而言之,以律师为主,当事人辅之。红花要有绿叶配。

因此,庭审前的沟通至关重要。

笔者一直专注刑事领域普法,感谢你的点赞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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