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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新闻消息:广东中山代理刑事保释律师找谁好,南京对非法集资业务员的审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猫趣洞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3 18:38:49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根据《修改决定》,对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作相应修改。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南京非法集资案件律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到底判多少年?预估方式有不同。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将《刑法》第176条修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可见《刑法修正案(十一)》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分为3档,即:(1)起点(达到追诉标准的)3年以下;(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10年;和(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15年。罚金从封顶50万修改为无限额。


(二)集资诈骗罪--南京非法集资案件律师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集资诈骗罪量刑从3档修改为2档,即:(1)数额较大的3-7年;(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7-15年或无期。取消罚金额度限制。

《修改决定》的细化规定,更加明确地回答了到底判多少年的问题。


本文也在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四部曲”作补充说明。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尽可能吸人眼球、吊人胃口。

第二步:造势

非法集资人会利用一切资源做大声势,通过举办各类造势会议、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展示各类真假证书、公布各类影视资料等形式,营造场面之大、规格之高的假象,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非法集资人会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通过返点、分红等形式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愈发相信将钱财放在集资人处不仅收益可观且稳定安全,从而不仅将自己的钱财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参与,形成滚雪球效应。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到一段时间后跑路,或因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也即“空手套白狼”)而人去楼空,或因经营不善而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因此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南京华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南京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所内刑事律师擅长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擅长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委托人商业利益最大化,且都能取得好的结果。


南京非法集资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作为华商律所合伙人和知名律师之一,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 擅长刑事、经济纠纷、公司法、合同纠纷等。敢对抗,真对抗,不做形式辩护,不惧怕司法机关,不务虚,不胆怯,勇敢、坚决、坚定。不炒作客户案例,只以客户利益为准,保护家属的安全。以无罪辩护为手段实现最轻辩护的效果。对抗性辩护中,进退自如,把控尺度,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关多久判多久、尽量取保候审等作为实质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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