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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秘闻消息:襄阳市老河口市刑事案件律师推荐,豫劳人业字(1985)第019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圆圆姐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3 16:10:20

2023年5月11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交界处附近,这处矿山引发了两省之争。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矿主和包工头之间的一次劳资纠纷,引发了一场长达11年的系列诉讼,并将湖北、河南两省政府部门卷入其中,至今仍未解决。

湖北省老河口市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交界,商人王伟在临近省界线的湖北一侧开采露天炭质页岩矿,与包工头温新华因工作量计算发生纠纷。温新华败诉后,省界线河南一侧的村子突然将王伟告上河南的法庭,称王伟越界开采。

2012年,老河口市、淅川县均出具了政府文件,证明王伟的矿山归自己所有。2015年至2017年,两地政府部门多次就省际行政区域界线确认进行交涉。双方均无异议后,河南法院在2021年的重审阶段又以争议土地系河南一方的飞地为由判河南乔庄村胜诉。

经过原审两审、重审两审和再审,这场诉讼已经持续11年,至今仍然没有定论。其间,老河口市、南阳市两地相互派出工作专班前往对方辖区核实情况,湖北、河南两省民政厅也曾建立沟通机制以解决边界纠纷。

而两地、两省的沟通都难言成功,老河口市首富王伟破产并遭到河南方面的刑事指控。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一系列纠纷的起点即为王伟与温新华之间的经济纠纷。吊诡的是,两人均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这起边界纠纷本来很简单,“被人为地搞复杂了”。

2023年5月11日,王伟在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杨化岗村。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劳资纠纷

从湖北省老河口市(襄阳市代管的县级市)市区出发,向北行驶27公里,可以到达洪山嘴镇杨化岗村。进入洪山嘴镇,道路两侧是地势低缓的连绵丘陵。2023年5月中旬,丘陵上种的小麦都变成金黄色,风里飘着谷物成熟的味道。

杨化岗村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香花镇乔庄村接壤,在此,两省的行政区划界线为杨化岗村与乔庄村接壤山峰的山脊线。两村语言风俗相同,长年相互嫁娶,来往极为密切。

2006年1月起,老河口市洪山嘴镇居民王伟在杨化岗村境内的煤窑沟山上采矿,开采面积0.1136平方公里,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为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6月14日签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在王伟的矿山地段,两省的分界线为杨化岗村、乔庄村交界的高地(山地)山脊线上。

在现场可以看到,这处矿山位于湖北、河南两省交界处的湖北一侧,距离交界处不足200米。这里的两省界线处没有界碑。

王伟生于1961年,从事运输行业起家,后在老河口市经营水泥厂。炭质页岩是生产水泥的原材料之一,外观上与煤炭相似,但燃烧热值远低于煤炭。“新中国成立初期,煤窑沟山上就经常有人挖矿,拿回家当煤用。1985年我跑运输的时候也来这里拉过货,就知道这里有矿。”王伟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他的水泥厂需要购进大量炭质页岩,因此他打算自己开矿以节约成本。

这处矿山原本是杨化岗村村民刘国青的承包地。刘国青介绍,1993年他从杨化岗村承包了这处山地。刘国青承包下来后,一直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挖矿,经常被人举报,2003年前后被老河口市政府部门查封。到了2006年,他索性以签定协议的方式转租给了王伟。

王伟还与杨化岗村签定了承包协议,以每年9万元的价格承包20年。办理完采矿许可证之后,王伟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他没有采矿经验,根本不会挖矿。在亲戚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湖北省丹江口市(十堰市代管的县级市)的温新华,此人购有挖掘机并以此为业。

王伟、温新华均向南方周末记者确认,王伟聘请温新华挖矿。双方签定的开采协议记载,王伟将页岩矿交由温新华开采,矿石归王伟所有,王伟按7.5元/立方米支付报酬。

2009年,王伟和温新华因工钱结算发生纠纷。温新华主张,王伟少付290万余元。王伟则称,双方均聘请了勘测公司对实际挖方量进行测量,王伟的测量结果不足14万立方米,而温新华的测量结果超过了32万立方米,两份测量结果差距过大。判决书记载,双方共同认可,王伟已经支付温新华200万元,温新华主张290万元的报酬,依据系其会计出具的工量统计表,但表上并无王伟的签字确认,因此王伟不予认可。

王伟提出取平均数,按23万立方米结算,遭到拒绝。

当年,温新华就此向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温新华诉讼请求证据不足判其败诉。温新华上诉至襄阳中院。襄阳中院于2013年10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温新华又向襄阳中院申请再审,襄阳中院裁定,温新华诉讼主张其施工方量与司法鉴定测量的方量相差过大,且司法鉴定测量的方量无法从技术上刨除刘国青早年间已经开挖的方量,再审诉讼请求证据不足,驳回再审申请。

而这样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引发了一场长达11年的连环诉讼,并将鄂豫两省的政府部门卷入其中。

谁的矿山

按照常理,老河口市为王伟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意味着湖北省在矿山所在地行使着行政管辖权。

根据王伟和刘国青的说法,矿山是杨化岗村的集体土地,历史上从未与河南一方的乔庄村就此有过争议。王伟、刘国青均提供了杨化岗村村干部、村民签字盖章的证明文件。

但在乔庄村,村主任武胜志同样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块地一直都是乔庄村的,历史上也不存在争议,“(杨化岗村)当地老百姓没有人出来争这块地是他们的”。

对此,南方周末记者多次联系杨化岗村村主任,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杨化岗村原村书记杨清录则表示,王伟的矿山属于杨化岗村,“和乔庄村在王伟采矿这件事上没有冲突,我们两边各管各的”。

事实上,王伟开矿的头五年,双方一直相安无事。王伟称,他还曾主动请乔庄村村干部吃饭,原因是开矿时爆破震落的碎石可能会落到乔庄村地界。王伟称曾提出给乔庄村村干部一些“茶水费”,如遇落石纠纷就请村干部出面协调,不过因对方要价过高而作罢,他认为,自己“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得罪乔庄村的”。

王伟请乔庄村村干部吃饭时温新华也在现场。不过,王伟的行为被温新华解释为在向乔庄村询价租地,而且租的地就是王伟的矿山,证明王伟明知矿山是河南的。

王伟、温新华因纠纷反目。就在温新华一审败诉之际,2011年12月,乔庄村以王伟越省界开采为由起诉至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这起诉讼经原审两审、重审两审、河南高院指定再审,至今已持续11年。

王伟坚称,温新华因败诉心存不满,联合乔庄村村干部“制造”出了这起后来演变为两省之争的纠纷。温新华对南方周末记者回避了这个问题,称“实际上不复杂,很简单一件事,关键是人为地(王伟)把它搅复杂了”。

乔庄村向淅川县法院提交了淅川县国土局、民政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队等政府部门确认王伟越省界开采的文件,王伟则提交了湖北省老河口市国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河口市与淅川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资料等证据,以证明他没有越矿界开采,更没有越省界开采。

2012年4月1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伟虽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矿,但未经乔庄村村委会同意,开采至乔庄村村委会所有的山林和土地范围内100米左右,其开采行为已毁坏了乔庄村村委会的地表附属物,侵犯了乔庄村村委会依法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判决王伟立即停止对乔庄村村委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侵权行为。

换言之,淅川县人民法院认定王伟越省界开采。王伟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7月30日,南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不涉及湖北、河南两省边界之争,该院对此不予审理,但两省交界地带互有插花地、飞地,王伟已经开采至河南省乔庄村实际控制使用的土地范围,侵害了乔庄村土地使用权,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归属问题

二审败诉后,王伟开始申请抗诉、重审。在这个过程中,王伟遭到淅川县公安局两次网上追逃。

2013年11月初,淅川县公安局以王伟“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网上追逃王伟,王伟在河北沧州出差时被抓捕。

王伟一共被关押24天,在向乔庄村支付30万元赔偿金、向淅川县法院交纳10万元罚金、向淅川县公安局交纳5000元罚金后,淅川公安以王伟犯罪行为轻微予以释放。然而,两审判决均未判处王伟罚金,也未判处王伟赔偿乔庄村。

南方周末记者从淅川县相关部门获悉,事实上,乔庄村诉王伟一案,两审判决均未进入执行程序,因此法院并未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追究王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但有乔庄村村民拿着两审胜诉判决书,到淅川县公安局报警。

乔庄村村民对王伟何以有此“恨意”?南方周末记者约访数位乔庄村村民,均被告知已有村干部打招呼不能接受采访。

网上追逃对王伟的生意产生了影响。“生意伙伴看我被抓了,拐弯抹角问我犯了什么事,还试探能不能抽走投在我这里的资金。”王伟说。

在支付赔偿、罚金后,王伟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但2014年年底,淅川县公安局以王伟无证开矿“涉嫌非法采矿罪”为由,第二次网上追逃王伟。这一刑事案件由王伟与乔庄村之间的民事案件引发,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第二次被网上追逃时,王伟曾向老河口市一位主要领导求助。不久,老河口市政法系统派出一支工作组前往淅川县交涉,然而双方不欢而散。

王伟开始了东躲西藏的日子。第二次被网上追逃后不到一年,曾经资产过亿的老河口市首富王伟破产,妻子于2021年3月抑郁而终。

南方周末记者与老河口市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希望采访老河口市前往河南交涉的具体内容,对方始终以王伟一案案情复杂、不便表态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河南淅川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和老河口市一样,淅川县对王伟一案也很重视,两地相互派出国土、民政、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前往案涉争议地带实地踏勘,双方的共识是对国务院批复的湖北、河南两省省界无异议。但淅川方面主张,两省交接地带地形、民情复杂,争议地带的归属实为疑难复杂问题。

此外,该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确认,乔庄村村民曾数次集体前往该县政府职能部门,声称王伟的矿山为乔庄村所有,“搞得我们压力也很大,确实棘手”。

不过,针对淅川县法院和南阳中院的两审判决,上级法院组织过审判核查工作,“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情形,我们的审判工作经得起考验”。

乔庄村村民有何诉求?王伟声称,温新华是村民们集体行为背后的资助者,而温新华对南方周末记者回避了这个问题。

不过,可以确认的是,王伟破产后,矿山一直是温新华在开采。刘国青提供的信访回复材料显示,他多次向老河口市相关部门举报温新华无证采矿、非法采矿,得到的答复是“将加强巡查执法”。

简单与复杂

王伟破产后,襄阳市律师罗锋、王丹青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王伟寄希望于“翻案”,开始不断申诉。

转机发生在2014年。罗锋介绍,王伟一案引起了湖北、河南两地省级政府的重视,双方均有意先就案涉争议矿山到底在哪个省的地界形成一致意见。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2014年起,河南省民政厅委托河南省地图院、湖北省民政厅委托湖北省国土测绘院分别就案涉争议地带所处位置的省界线进行了勘察测量。

2015年,老河口市也就王伟一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派出公、检、法工作组前往淅川有关部门协调。

罗锋介绍,至2017年,湖北、河南两省民政厅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相互行文商讨共同发布联合通报。

2017年4月5日,湖北省民政厅向河南省民政厅发函,一并附送两省联合通报稿。通报稿显示,争议土地属于湖北省,两省均无异议。

同年11月17日,河南省民政厅复函,认可均无异议的表述,但河南方面修改了通报稿,在其中新增了两条内容。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这份通报稿显示,新增内容为:案件当事双方争议的不是两省行政区域界线问题,而是土地权属争议,两省交界地带边界线与资源线两线分离是正常现象,民政部门只处理行政界线纠纷,土地、矿产资源纠纷应由资源权属部门处理或由当事人诉讼;两省交界地带插花地、飞地等资源权属维持现状不变,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制造或扩大矛盾。

这意味着,河南方面要求的联合通报稿超出两省厘清行政边界的初衷,倾向于认为争议土地为河南一方的插花地、飞地,与南阳中院就王伟案二审的裁判精神吻合程度较高。而湖北方面,老河口市国土、民政等部门出具多份文件证明两省确实互有插花地、飞地,但此次两省分别勘测的争议土地并非河南的插花地、飞地。

老河口市国土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杨化岗村与河南省淅川县香花镇乔庄村飞地(插花地)情况的说明》显示,根据1988年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在老河口市有飞地(插花地)的,已调查核实无误并已由相邻各方共同签署过协议书进行确认,河南省邓州市、湖北丹江口市、湖北省襄阳县(后改为襄阳市襄州区)在老河口市共有8块飞地,乔庄村在老河口市境内无飞地。

因为对修改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未发布联合通报,此事不了了之。

不过,王伟也收到了好消息。2020年10月,南阳中院作出裁定,以原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淅川县法院重审。

重审两审中,乔庄村主张争议土地归其所有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淅川县颁发的一份1952年的土地证和一份1980年代的林权证。不过,这两份证书上记载的土地四至范围皆为乔庄村村民指认。这意味着,法庭要在采信河南乔庄村村民口头指认还是湖北老河口政府部门的证明之间做出选择。

2021年7月1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王伟侵犯乔庄村在老河口市杨化岗村的“实际控制地”“实际占有地”,王伟再次败诉。

2021年11月16日,南阳中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王伟采矿范围位于湖北行政区域范围内;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采矿与王伟是否享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之间并无关联性;法院对王伟是否系在其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采矿问题不进行认定,驳回王伟的上诉,维持原判。

王伟不服,申诉至河南省高院。2023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作出裁定,认为本案实体处理不可避免地面临案涉争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认定问题、两省行政区域界线确定和行政管理等相关问题,原审受理本案并予以实体审理不当,指令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023年4月10日,南阳市中院开庭再审此案,尚未宣判。

针对被河南淅川警方第二次网上追逃一事,王伟已在2019年9月14日向公安机关自首,随后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25日,淅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无下文。

淅川县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案经南阳中院指定由邓州市(南阳市代管的县级市)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正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和河南乔庄村之间的民事案件和淅川县检方的刑事指控,已在漫长的诉讼中自学了法律的王伟说,“如果我没有越界采矿,那我‘非法采矿’的刑事案子,河南就没有管辖权。”王伟说出了几乎和温新华一样的话:“我的民事案子非常简单,是被人为地搞复杂了。”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 南方周末实习生 纪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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