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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普及一下刑事诉讼律师调卷能给犯罪人看吗,平反冤假错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虎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2 19:21:50

原标题:【曹说法】平反冤假错案全面阅卷才能准确判断!你的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

在本期北京元法堂节目中,我想给大家支一小招。律师对案件的把握,首先应要听当事人的陈述。因为当事人通过陈述,表达出来一个当事人所认为的案件事实。这个时候呢,律师是不可以仅仅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去对于一个案件做全盘的把握的,而必须要去看就看案卷。


看案卷的重要性,非常非常的大。但是有些当事人,却在刚一开始咨询律师的时候,只是说出了自己所认为的事实,然后就问律师说:我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呢?我这个官司有几成的打赢的把握呀?那这个时候,负责任的律师往往说:我现在还不能够准确的回答你,必须要阅卷之后。


看了案卷中,特别是侦查卷中,究竟记录了什么?究竟有多少的证据在里面?这些证据,能不能形成证据链条?甚至有哪些证据需要做非法证据的排除?



只有掌握了全面的案卷材料,从案卷材料中,一一地将事实梳理出来,将证据梳理出来,将证据链一一地形成。这个时候呢,他才能够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准确的判断。否则你想,只是听咱们一面之词在那儿说,他就能够得出的结论,这怎么可以呢?不仅是不可以,而且不能够,否则他就是不负责任。


事实上,一个律师,他要想真正的办好案件,不仅仅要听当事人的陈述事实,不仅仅要认真的全面的阅卷。还需要将当事人陈述的事实,阅卷中所呈现的卷宗的事实,再分析出自己所认为的一系列的问题,或者说自己再提出一系列的问题。


再顺着这些问题,现实中求证。换句话说,也就是做实地的调查和了解,将这些证据全部都一一地证实,同样要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这种情况之下,他才可以对案件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也才能有做到在法庭上的游刃有余,仅仅只是看案卷就不可以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些当事人在咨询问题的时候,他只是发来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然后让律师给出一个结论。问到底能不能打赢这个官司?这个时候,我往往就会告诉他们说,起诉书中和判决书中写的都是检察院和法院认定的事实。哪一个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有明显的错误呢?



假如说,在那上面都会出现一个明显的错误,那他怎么可能真的就去发起公诉?他怎么可能就去下那个判决呢?就起诉书和判决书本身而言,它们内在往往发现不出太多的问题来。要想发现问题,就得在这些材料之外。那么之外是什么呢?就是我刚才说的要看案卷。


因此,这个很多到我们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来咨询的当事人,我们咨询完了之后,往往就会安排律师到当地去调卷。把卷调出来之后,我们才会对这个案件,像专家会诊一样,将这个整个的案件事实进行一个诊断。


从而梳理出一个逻辑来,从而找到一个办案方向,也从而告诉当事人,他这个案件究竟赢的把握有多大?输的可能性有多少?这样做出来的一个结论,才真正地让我们心里边有了底。所以说,全面阅卷才能够准确地判断。


你在咨询律师的时候,千万不要仅仅只是凭着自己的口述,仅仅只是拿了自己的这些材料,在没有案卷支撑的基础上,你就让律师给你一个准确的判断。凡是能够告诉你,他说:哎呦,我看完这些我都明白了你这个案子怎么样的。我告诉你,他不一定是负责的律师,甚至是很不负责的律师。你明白了吗?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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