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县十九届人大
一次会议
2021年11月7日,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小松在南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全面梳理总结了五年来该院在围绕县域中心工作、深化平安南漳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五方面工作中实现的新作为、取得的新成效。
01
围绕县域中心工作,能动履职保障发展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为南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0件11人,涉及被害人1万余人,涉案金额17亿元。
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走访调查被污染区域
邀请人大代表查看被污染区域治理情况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5件28人,起诉101件115人;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86件,督促清理生产生活垃圾1.2万吨、清理河道垃圾4000吨,让人居环境更美丽。促成相关部门对全县禁渔禁捕开展专项检查,完成退捕渔船8艘、退捕渔民16人,依法行政处罚11人,责令32家渔类销售市场主体整改,注销2家违法渔具店。
推动与宜昌当阳市、远安县、荆门东宝区形成环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四地协作机制,开展定期巡查48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让漳河水更清、岸更绿。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21名干警结对帮扶板桥镇断河坪村104户贫困户,帮助发展桑蚕养殖和袋料食用菌生产,新建80千瓦光伏发电站1座,每年合计增收25万元。完成安全饮水工程全覆盖,新改建公厕2座,户厕完工160余户,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今年8月,我院进驻薛坪镇栗林坪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助该村制定以烟叶、茶叶种植、畜牧养殖、旅游发展为主的产业发展路径并有序推进,今年村民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惩处和保护并重,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犯罪,共批捕16人,起诉21人。建立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对涉案企业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不诉3人。监督公安机关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防止出现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选择性执法。
2021年5月,南漳县检察院就刘某涉嫌污染环境拟作相对不起诉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发扬“店小二”精神,建立对涉案企业定期回访、检察人员包保重点企业机制,开展座谈、法治宣传80余次,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生产。
7月9日,南漳县检察院就《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与实施细则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与县司法局会签《简化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简化审批流程,保证涉案企业家正常外出经营活动,让法治成为南漳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优化民生检察服务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改扩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控告申诉、案件查询、诉讼指引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495件次,均办结回复。开展“千案化解”活动,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56件,办结252件。注重保护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救助金37.96万元。
2020年8月21日,该院第二检察部与南漳县城市执法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开展联合惩治涉窨井盖犯罪的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聚焦群众“舌尖安全”,督促对自来水厂、消毒餐饮具、自动售货机等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推动对全县范围内9968处窨井盖进行排查整治,维护群众“脚下安全”。
02
深化平安南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25件954人,审查后批捕584件7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85件1972人,审查后起诉1381件1638人。
坚决维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拐卖妇女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犯罪案件220件240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24件269人。
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斩断电诈链,批捕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犯罪53人,起诉41人。组织干警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反诈宣传,营造全民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的浓厚氛围。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
2019年11月4日,南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磊等20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件57人,起诉8件56人,纠正漏捕8人、漏诉1人、漏罪17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打掉了以马强、王磊、刘登榜等为首的一大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深入开展打网破伞,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24条。针对银行、林业等领域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加强行业治理的检察建议6份,督促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坚持提高站位、谋划全局,做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后工作不断、节奏不乱。2017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2018年以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7件20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件14人,审查起诉15件17人,不起诉2件3人。
依法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职责,调查核实案件线索11条,立案查办1人,被告人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立“苗苗”未检工作室,建立“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机制,注重对犯罪和受害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共受理提请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29人,批捕14人,不批捕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件40人,起诉18件25人,不起诉 13件15人。
追捕4人,追诉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3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并改判。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7份,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0人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27人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与县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13个部门联合会签《南漳县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发现线索3条,发出检察建议1份。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将全县108个中小学校全部纳入法治宣讲范围,开展巡回法治宣讲239场次。
03
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促进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做优刑事检察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捕177人,不诉123人,不捕、不诉率同比上升6%、5%。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3件、撤案59件,纠正漏捕60人、漏诉97人、漏罪56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抗诉15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侦查机关取证不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7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各类违法情形297件,含监管场所违规96件,超期羁押27件,社区矫正违规92件,财产刑监督82件。首次受襄阳市检察院授权,对谷城县看守所的监管安全、羁押措施执行、疫情联防联控等开展巡回检察。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
南漳县检察院以“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充分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对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件,息诉处理6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支持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被全部采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被全部采纳;民事支持起诉4件,均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加强对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纠正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虚假仲裁问题,维护劳动仲裁秩序。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为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检察官走访企业,释法说理
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7件。坚持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始终,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重点在国土和劳动监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5件被全部采纳。与县总工会、人社局、住建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为8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0余万元。
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公益诉讼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先后办理全市首例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造了公益诉讼“南漳样板”。共立办案件1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5件,行政机关整改160件,通过磋商程序解决16件,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经过汇报和争取,将行政机关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内容。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帮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300余万元,治理污染水域1200余亩,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1000余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0个,摧毁非法炭窑21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李庙镇茅坪村一棵千年银杏树进行保护,对县域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档案,保护林木瑰宝。
04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释放制度红利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和人员转隶。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形成九部制工作格局。实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各业务条线权限清单,实行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运用“案-件比”考核指标,倒逼检察官履职尽责,提升办案效率。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47件877人,人数适用率50.81%,提出量刑建议788人,法院采纳758人,采纳率为96.07%,其中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601人,占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人数的96.78%。量刑建议采纳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位居全市前列。对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的,依法抗诉加重刑罚2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230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参与案件873人。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提升案件精细管理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务管理系统,加强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和全时监督。先后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报37份、流程监控通知书97份。评查各类案件1518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约谈违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倒逼对标整改。五年来,我院办案准确率达100%。
05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专题汇报7次、提请政法委研究事项80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授党课13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记忆”、“五四”荐书朗读、“青年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前往尧治河教育基地、李协一烈士墓、黄火青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坚定政治信仰,提升政治担当。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代表委员参加南漳县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
认真落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161条,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对交办的代表建议,坚持事前汇报办理方案、事中沟通办理进程、事后反馈办理结果。增强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245人次,走访代表、委员115人次。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共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各类案件开展听证185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330条,公开法律文书 1298件,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
连线法学专家研讨案例、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
围绕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民法典等,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集中培训697人次。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工作讲评10次、案例研讨5次、编写典型案例7件、组织技能训练7次、参加各类业务竞赛115人次,推进在学中练、在战中学。积极借助外脑外力,通过邀请法学专家远程指导办案、在检答网平台求证辨析疑难杂症、借助智慧量刑辅助系统等形式,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选树培育先进典型,部门、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0余次,市级以上表彰40余次。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襄阳市基层检察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期间,60名干警主动说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均已报县纪委监委处理完毕。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3次,撰写心得体会600余篇。突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数据分析研判制度、检察听证工作规范等6项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接受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的政治巡查,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各类重大事项63件。
下一阶段的检察工作打算
01
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在政治站位上提升新高度。
02
以司法为民为目标,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就。
03
以业务提升为根本,在检察质效上实现新突破。
04
以完善机制为重点,在深化改革上取得新进展。
05
以严管厚爱为抓手,在队伍建设上展现新气象。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今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漳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起步之年。踏上新征程,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答卷,为建设生态美、产业强、机制活、百姓富的“金南漳”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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