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今日专业头条:重庆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实施办法,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什么意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你隔壁家小林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1 19:27:55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最长有37天时间,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逮捕最长7天。辩护人认为,该37天是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但是很多当事人家属认为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毫无作用,导致很多案件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因为国家赔偿、错案追究等原因,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将很难被判处无罪,往往只能追求轻判。而在37天之内,我们至少有两次机会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第一是与侦查机关沟通,争取取保候审或者撤销案件。第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门请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逮捕,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而言是变更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重庆兴瑜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大匠兴瑜,维护正义”的团队建设理念,10年深耕法学知识,擅长10余个专业案件领域。经验丰富擅长疑难案件辩护死刑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缓刑监外执行取保候审,胜诉率极高成立至今,已累计胜诉案件3000+起,赢得业界口碑95%+。

兴瑜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专家!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环球金融中心11-5/11-6/11-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