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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百科报道:苏州本地相城刑事上诉律师哪家强,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爱梦梦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31 15:06:00

口述: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福龙 整理:王金艳 郭磊


  说实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一开始我是不适应的,后来却渐渐成了这个制度的获益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大大提升司法效率;通过该制度,检察官和法官加强了高效互动,相互理解量刑标准,法官在量刑环节还减少了一定的工作量:以往,法院可以不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直接决定量刑,但现在一般应当采纳,不采纳的话需要法官们进行沟通,结论一致才可以修改量刑,这样更加保障了司法公正。

  我们庭目前有4名法官,一年办理案件800余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庭审程序,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检察官将量刑建议通过表格的方式直观地呈现,包括量刑的计算方式和结果,基本上我们都直接采纳。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我们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以前一个故意伤害案可能要30分钟,现在可能只要5分钟就能判决。法检两家还形成了速裁案件集中办理机制,集中起诉、集中庭审、集中判决,现在一下午开10个速裁庭很常见。

  今年上半年,相城区检察院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超过70%,采纳率达到了100%。我认为相城区检察院在量刑精准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只有法检相互磨合才能达成量刑的精准化。法院本来就有一套量刑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检察官多次到我院沟通量刑标准问题,我们逐步达成了一致的量刑理念和标准。据我所知,为了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检察机关还推动在我区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机制,对拟建议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及提供法律帮助,以此提升嫌疑人一方的量刑协商能力。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是我们司法机关共同的追求。2018年以来,我院案件的上诉率大幅下降,可以看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息诉服判带来的益处,被告人之所以认同对自己的量刑,检察机关的解释工作少不了。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声音,认为检察机关量刑精准化侵蚀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认罪认罚案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看似侵犯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他们最终的目标“殊途同归”。这是一对看似矛盾却并不矛盾的概念。法理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实践中,量刑建议越精准越有利于被告人及早认罪,而且,最终是否采纳量刑建议,决定权还在法院。比如,对一起案件的量刑建议,一般我们要采纳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因为法官原则上要尊重检察官、辩护律师、被告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只有存在明显不当才能提出异议。这看似限制了我们的自由裁量,但事实上,我们的目标最终都是维护司法公正,如果在实践中法检机关都规范了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那么“自由裁量”跟“精准量刑”就不会出现偏差。

  (口述: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福龙 整理:王金艳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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